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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编办开展教育系统机构编制调研工作

2018-10-29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2018年秋季开学在即,通城县编办根据《通城县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和鄂办电〔2018〕21号通知要求,坚持“三个原则”,对全县教育系统人员编制、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进行调研,形成教育局二级事业单位及学校编制分解初步方案,待机构编制解冻后,再提交编委会研究下发正式定编方案。

  一、坚持政策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鄂编办发〔2016〕22号文件要求各地机构编制部门要在本级编制总量内从严从紧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并且要“确保核定后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不突破现有编制总量”。这是政策底线不能突破。同时,全县事业编制总量偏少,存量不足。制订方案时,既把握政策也结合实际。本次教育系统机构编制重新核定中,因学生数减少17158人,编制数相应比2006年减少381名、3所高中内设机构比原核定数减少7个,领导职数比实际配备数减少11个。

  二、坚持总量控制与适当调控相结合的原则。鄂编办发〔2016〕22号文件,对学校教职工编制核定有两个标准,都必须不得突破现有编制总量。因此,在两个核编标准中寻求既能体现教育改革又能满足教学需要的定编方案,坚持总量控制与适当调控相结合的原则,对教育系统面临的实际情况也予以考虑:一是超出本次人员编制核定标准的现有在岗在编教师要给予保障,纳入财政供养;二是因为本次对教育系统人员编制核定采用的是最低标准,与目前实有学生数应该配制的教师编制数之间还有一定差距。差额部分允许用其他方式予以补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养事不养人”的办法适当解决。三是本次学校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数都比目前实际配备的有很大幅度减少,但目前全县70%学校班级学生数大大超过规定数,如果只按政策规定配备则不能满足学校管理的需要,在规范设置的同时对部分学校适当增设了部分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

  三、坚持规范与清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精简、统一、规范、高效的原则,从严从紧,严格规范教师编制管理。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学校教职工编制,严禁教育管理部门与中小学校混编混岗占用教职工编制,保证有限的教育资源都用在教育教学一线上。同时,严禁以各种形式“吃空饷”,对教育系统存在教师无序借用、长期脱岗、虚假排课、超职数配备、请休假不规范等现象,坚决清理整顿到位。(通城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