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编办积极贯彻《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5〕64号)文件精神,配合做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直接关系到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咸安区编办领导高度重视,专题研究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明确了领导和工作人员各自职责,落实专人负责数据汇总、材料审核和工作对接等工作。
二是仔细核实,摸清底数。咸安区编办依据实名制系统对全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所有在职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梳理汇总,形成了《咸安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情况汇总表》,初步确定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参保人员名单,并与各单位报送的参保名单比对,对数据有出入,要求各有关单位提供相关证明,锁定各单位上报参保的人员名单,确保家底清、数据真。
三是严格审核,保证进度。咸安区编办在确定的拟上报参保人名单基础上,严格核实上报的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编制等,确保不错一人。同时按照“每审核一家登记一家”的工作要求进行登记记录,及时向区人社局和相关单位反馈,确保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咸安区编办刘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