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形势下机构编制新要求及嘉鱼县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嘉鱼县陆续出台了《全县股级及以下干部职工调配管理的职责分工和程序》、《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调配巡视整改长效工作机制》、《关于规范人员上编手续 干部职工调配中编制审核及下编手续的通知》,严格推进用编核准制度,将编制关口前移,凸显机构编制龙头地位。
一、严把新增人员的用编入口关。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外均实行公开招录(聘)。全县新增上编人员(含县外调入人员),均需由县组织、人社、公务员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交编委会研究同意后,有关部门才能凭研究意见办理录用手续。
二、严把调配人员的用编审核关。全县股级及以下干部职工的调配由县编委会议研究审批。县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公务员局等有调配管理权限的部门,在征集编委会议题时,将拟调人员与编办进行沟通,沟通后由县编办将所有调配人员汇总列入县编委会议题报县领导审定。县编委会议研究时,有调配管理权限部门负责说明调配人员编制及调配审核意见。编委会议研究审定后有关部门才能办理调配手续。
三、严格执行用编核准制度。县委研究副科级及以上干部部门任职前,组织部门事先向编办核实编制性质,单位编制及职数配备情况;县委组织部研究股级干部任职前,需要向编办核实拟任职人员的编制性质、编制关系所在单位、拟任职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组织部召开部长办公会议研究股级干部任免时,编办必须有相关人员列席,并就股级干部任职作编制岗位说明。县人社局、县公务员局在办理人员调配手续时,需向县编办核实单位编制性质及编制余缺情况,切实将用编核准制度贯穿于干部人事制度的日常管理中。(嘉鱼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