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告共有2个单位。 |
1、“咸宁市供排水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咸宁市供排水服务中心(原:咸宁市城市排水管理处)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承担市城区供水、排水等行业发展的事务性工作;参与编制市城区供水、排水专项规划及技术标准、技术规定并配合实施;负责市城区供水、排水安全宣传、从业人员培训等行政辅助性工作;承担市城区供水、排水的厂、网及相关设施运行管理的有关事务性工作;参与市城区排水许可管理有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市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有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市城区排水防涝有关事务性工作;参与市城区供水、排水事故调查处理。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原:依法建设和管理市区排水设施、污水处理厂,打击破坏排水设施违法行为,确保市区排水设施、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温泉、永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及城区管网改造,新城区管网建设,城区排水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筹措排水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排水许可证的核发,城区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监管,污水处理工艺和人员培训,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征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200058121606C 2、“咸宁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咸安房产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咸宁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咸安房产服务中心(原: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咸安房产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200730868389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