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告共有4个单位。 1、“咸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二支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咸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二支队 法定代表人 杨坤 注销理由 经中共咸宁市委办公室下发《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咸宁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咸发〔2024〕5号)文件不再保留城市管理执法综合二支队 设立时间 2023-08-07 00:00:00.0 注销时间 2025-01-13 14:25:58.0 2、“咸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一支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咸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一支队 法定代表人 刘胜 注销理由 经中共咸宁市委办公室下发《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咸宁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咸发〔2024〕5号)文件不再保留市城市管理执法综合一支队 设立时间 2023-08-07 00:00:00.0 注销时间 2025-01-13 14:29:01.0 3、“咸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四支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咸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四支队 法定代表人 易勇军 注销理由 经中共咸宁市委办公室下发《中共咸宁市委、咸宁人民政府关于咸宁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咸发〔2024〕5号)文件不再保留市城市管理执法综合四支队 设立时间 2023-08-08 00:00:00.0 注销时间 2025-01-13 14:28:48.0 4、“咸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三支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咸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三支队 法定代表人 曾光明 注销理由 经中共咸宁市委办公室下发《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咸宁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咸发〔2024〕5号)文件不再保留市城市管理执法综合三支队 设立时间 2023-08-10 00:00:00.0 注销时间 2025-01-13 09:22: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