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告共有1个单位。 1、“咸宁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咸宁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法定代表人 张敏 注销理由 经《中共咸宁市委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咸宁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咸发[2024]5号)文件精神,咸宁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已经被撤销。 设立时间 2016-02-18 注销时间 2024-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