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告共有1个单位。 1、“咸宁市群众信访接待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咸宁市群众信访接待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徐静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群众信访接待服务工作。 住所 咸宁市体育路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200MB0809088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