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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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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公告2023年第7期

2023-09-04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本期公告共有1个单位。

1、“咸宁市园林绿化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咸宁市园林绿化中心

法定代表人 

佘红湖

开办资金 

38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全市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负责市城区园林绿化管护工作;参与城市规划区各类绿化用地绿线划定;参与规划区内各类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城市景观雕塑的审查工作;参与规划区新建(扩建、改建)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的方案审查工作;负责市城区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实施阶段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审批工作的初审核实工作;负责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和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的初审核实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住所 

咸宁市贺胜路19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200MB0775439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