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告共有1个单位。 1、“咸宁市节能监测(监察)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咸宁市节能监测(监察)中心 法定代表人 耿丹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市节能监测监察工作 住所 咸宁市银桂路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200MB1H52609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