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定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委员1名(副县级)。增设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核定主任1名(正科级)。 二、将市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办公室。 三、将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办公室。 四、核增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1名(副县级)。 调整后,市政协机关行政编制3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