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8日,武汉市编办与市邮政速递公司签订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政务服务便民寄递项目合作协议》,委托其代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邮政速递业务。
根据中央编办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服务,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最大限度地方便事业单位申请人办理相关业务,武汉市编办结合工作实际,开通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邮政速递服务。按照《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免费邮政速递服务的通知》,武汉市市属事业单位及市登记局代为管理的中央、省相关事业单位,在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及证书补领登记等业务事项时,可选择到市登记局现场办理或邮寄办理两种方式。选择现场办理的方式不变。选择邮寄办理的,填写《事业单位登记材料邮政速递服务委托书》和《寄送材料明细表》,连同纸质申请材料一并由市邮政速递公司负责邮寄。市登记局工作人员收到邮件后,对纸质材料进行复核,制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邮寄送达事业单位申请人,确保“门到门、桌到桌”的服务水平。
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邮政速递服务,不仅是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的重要方式,同时也是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能的重要举措。武汉市编办将大力推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免费邮政速递服务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