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湖北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鄂办发[2012]16号)我市蔡甸区奓山街、江夏区金口街、黄陂区武湖街等3个街道纳入这次改革试点范围。文件下发后,武汉市按要求建立了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编办,承担日常具体工作。市编办积极深入调研,摸清情况,分析试点街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结合各区实际,采取四项举措形成了试点工作方案:
(一)扩大管理权限。按照权责一致、依法下放、能放即放的原则,3个区采取等多种形式,将区一级部门行使的权限下放给试点街。其中蔡甸区下放108项行政审批权和34项行政执法权;江夏区下放71项行政审批权和12项行政执法权;黄陂区将区级权限范围内所有(含垂直部门)237项行政审批事项和9项行政执法权全部下放。
(二)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机制。黄陂区武湖街实行街道办事处和湖北武汉黄陂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管理体制。蔡甸区奓山街与区划范围内的武汉常福工业示范园管理委员会实行“一个区域、两个平台”,街道主要负责区域内城镇统筹发展、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工作;园区重点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做好区域内企业服务工作,常福工业示范园管理委员会由蔡甸经济技术开发区领导。江夏区金口街道办事处与江夏金口工业园分设。各试点街内设机构按6—8个设置,为强化城镇建设综合管理,三个试点街均设置建设管理办公室和行政综合执法局。
(三)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加大对试点街的投入和财政扶持力度,在税收收入分成比例、税收收入超收返还和规费等方面向试点街倾斜。在江夏区金口街区域的税收收入、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和规费收入除上缴国家、省、市外,全部返回金口街。从2012年起五年内,黄陂区武湖街所属税收区级所得财力超上年实绩部分,50%以上返还武湖街;武湖街区域内的土地出让金净收入除上交中央、省、市,及按政策计提各项支出以外的部分,主要用于街道范围内基础设施建设。
(四)合理配置编制资源。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动态管理、服务发展的原则,蔡甸区奓山街扩大用人自主权,采取核定用人额度的形式,大胆探索解决行政和事业编制不足问题的有效办法。黄陂区武湖街逐步建立以编制人员为基础,以政府雇员为补充,以公益性岗位为辅助的灵活用人机制。
三个试点街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总体符合中央、省改革要求,以中小城市的标准设计,结合了各自实际,力求解决经济发达街镇“权责不统一、事财不匹配”和“脚大鞋小”的问题,为实现总体目标规划和未来城市化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目前,三个试点街的方案已经市编委会通过报省编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