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开区工委(汉南区委)编办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深化党建引领加强基层治理,加快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工委(区委)编办强化组织领导、深入调研论证、正确把握原则、严肃纪律要求,推动街道管理体制改革落地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凝聚改革合力。工委(区委)高度重视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抓,多次听取汇报。建立区级街道管理体制改革联络工作机制,明确政法委、财政局、民政局、人资局、行政审批局为成员单位,明确改革中5大任务11项配套专项方案的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先后召开工委会(区委常委会)专题审议改革方案,召开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召开转隶部署会部署人员转隶、经费资产划转等工作、召开三定规定拟定培训会,及时多方面、全方位征求街道、涉改部门的意见建议,明确改革要求、凝聚改革合力。
二、深入调研论证,科学制定方案。工委(区委)编办多次组织涉改部门和各街道召开专题座谈会,聚焦街道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设置、直属事业单位设置、理清条块关系、综合执法机构组建、延伸派驻机构下放、放权赋权等改革内容,结合现行街道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反复征求涉改部门和街道意见建议,不断调整完善改革方案。在此基础上,拟定街道“三定”规定,重点围绕街道实际承担任务、延伸下放机构职责和人员情况、理顺区职能部门与街道职责边界等内容,采取两下两上和点对点的方式,指导各街道在框架模板内拟定本街道“三定”规定。
三、把握原则要求,确保落地落实。全面摸清我区延伸派驻机构设置、职责配置、管理体制、人员编制核定及配备等情况,综合考虑我区实际,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合理下放延伸派驻机构。严格按照省市关于把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的要求,区本级向街道调剂部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保障工作力量。按照省委编办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实施方案》及5个专项方案印发、街道机关“三定”、直属事业单位“九定”拟定和人员转隶工作、新机制运行等工作。
四、严肃改革纪律,确保大局稳定。按照省委编委关于严肃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纪律的要求,工委(区委)编办从8月4日起停止审批街道及涉改部门用编核准计划。针对机构下放、人员转隶等重难点问题,认真预判,逐一研究、逐人分析,深入做好事前沟通和人员思想稳定工作,确保改革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