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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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公开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
此次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并要求对外公布的部门有47个,职权事项共计3877项,其中行政许可251项,行政处罚2577项,行政强制182项,行政征收35项,行政给付45项,行政检查237项,行政确认104项,行政奖励15项,行政裁决19项,其他类行政事项412项。清单公布情况将直接影响我市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工作(考核内容前期已通过商密网下发)。
二、严格执行政府工作部门职权清单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权力、承担责任,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有效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对保留的行政权力,要进一步优化运行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规范自由裁量权;对取消的行政权力不得截留或变相实施;对国务院、省下放的行政权力,要主动与省直对口主管部门沟通,积极做好承接工作。
三、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颁布、修订、废止相关的权责事项,适应部门职责变化,达到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的要求,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完善,实行动态管理。权责清单增减或变更的权力事项,由实施部门(单位)提出申请,经市编办和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并报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开。
四、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各部门(单位)对列入权责清单的行政职权事项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防止行政管理不作为和乱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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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