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编办精心组织、科学谋划,紧抓政府机构改革各项工作环节,采取有力措施,“三定”工作顺利完成。其主要做法和经验为:
一是周密部署“三定”工作。政府机构改革动员会后,及时召开了“三定”工作安排会议,对市政府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讲解“三定”工作操作方面的具体事宜,下发了《关于市政府部门“三定”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对“三定”规定的内容和申报格式、时间作出了详细具体的要求,为各部门制定草案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为做好指导工作,天门市编办将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省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整理装订成册,办公室工作人员人手一册,认真学习和领会主要内容,使机构改革工作不走弯路、不出偏差。同时,组建工作专班,负责审核把关“三定”规定草案,每周公布工作进展进度。
三是明确工作要求。工作专班主动上门与各部门反复沟通衔接“三定”具体事宜,并对审核中各部门反映出的一些共性问题,依照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和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要求,提出了职责界定、编制核定、内部机构设置、领导职数核定的基本原则和各部门“三定”的具体意见。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领导多次听取工作汇报,研究确定了“三定”工作把握的基本原则和关于一些重要问题意见。
四是广泛征求意见。坚持“开门搞三定”,多层次、多方面征求意见,完善各部门“三定”规定方案。各部门“三定”规定草案先在本系统内征求意见后,再报编办审核。市编办积极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就领导职数等有关问题征求组织部意见,就职能职责涉及法律法规问题和行政审批事项分别与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交换意见。市编办还将各部门“三定”草案分送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征求意见。
目前,天门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任务全部完成,“三定”规定已经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