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4年度)
单 位 名 称 天门经济开发区农村福利院
法定代表人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登 载事项
|
单位名称
|
天门经济开发区农村福利院
|
|||
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
为农村五保对象提供供养服务,为辖区内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对象提供衣、食、住、医、葬等方面的集中供养服务<相关社会服务>
|
||||
住 所
|
天门经济开发区龙嘴村四组
|
||||
法定代表人
|
涂春林
|
||||
开办资金
|
201万元
|
||||
经费来源
|
非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湖北天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
对《条例》和实施细
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
情况
|
2014年,我院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办理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
活动情况
|
2014年度,我院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充分发挥福利院的服务功能,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五保供养和福利院工作的方针、政策;
2、收养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老人,为供养人员提供衣、食、住、行、娱、衣、葬;
3、贯彻勤俭办事的方针,严格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经营管理,节约经费开支;
4、根据规定,有计划的举办业务、技术培训班和思想双治教育,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全心全意为供养人服务。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 效 期
|
无
|
||||
资产损益
情况
|
所有者权益合计(净资产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期末数(万元)
|
||||
201
|
201
|
||||
受奖惩评
估及诉讼
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
|
接受社会捐赠衣物200余件,已发放院民。
|
||||
从 业
人 数
|
上年末
|
7
|
|||
本年度
|
7
|
||||
网上名称
|
无 公益/政务
|
填表人:涂春林 联系电话:13593951945 填报日期: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