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4年度)
单 位 名 称 天门市财政结算中心
法定代表人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 位
法 人
证书》
登 载
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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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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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财政结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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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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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核算/支付,实行会计监督。指导核算单位财务人员编制本单位的部门预算,办理核算单位会计核算,核算单位会计监督(相关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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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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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竟陵钟惺大道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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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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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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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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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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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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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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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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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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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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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本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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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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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在市财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财政结算中心干部职工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摒弃“四风”外树形象,在坚持日常学习的基础上内提素质,在财政收支结算、“三公”等经费支出中严把审核关,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强化管理,确保机制正常运行。
中心根据本部门的工作特点,着手规范内部管理及工作流程。一是坚持办事程序,切实把好“三关”。①加强初审把关。初审人员对原始凭证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同时在“支出报账单”上对合格支出列明具体结算方式,严格控制现金支出。对单笔金额5万元以上报账业务,由初审人员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库支付中心审核人送审后方可办理支付结算。②强化会计复审关。中心统管会计对初审凭证金额、审批领导签批意见以及单位报账员填写的“支出报账单”所列会计科目等内容进行复审,对复审合格凭证直接入账并开据《天门市财政结算中心支付通知单》。单位报账员凭“支付通知单”在国库支付系统中录入《财政授权支付凭证》,统管会计对报账员录入《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再次复核无误后加盖印鉴方可支付。③规范凭证传递关。会计凭证从初审进入结算中心核算业务范畴开始,凭证传递只在结算中心内部展开。即凭证初审合格后,由初审人直接将凭证交统管会计,统管会计复核合格后直接入账,不再经单位报账员手。通过强化初审、复审和会计凭证的传递方式,有效规范了报账流程,杜绝了报账程序中不确定因素的发生,确保了财政资金结算安全。
二是坚持日常检查,督促帐务及时处理。中心规定对各主管会计帐务处理实行检查制度,当月帐务处理归档情况进行登记。一是查帐务处理是否及时;二是查帐务处理是否规范完整。对于检查情况进行记载,作为工作实绩与年终考评相结合,有效提高职工的工作热情。三是以考促学。中心积极组织业务人员参与全市会计业务质量考核评比工作,增强会计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促进中心工作精细化管理。
三是严格落实会计资料借出制度,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凡从中心借出会计档案,都必须由申请借阅单位填写《财政结算中心会计档案借出审批表》,中心档案管理人员以中心领导签批同意的审批表为依据办理会计档案借出手续,并及时对借出会计档案进行明细登记,建立相应台帐反映借出档案具体情况。通过严格会计档案借出行为,从制度上保证了中心会计资料档案的安全完整。
二、认真履行职责,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
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对现有统管单位的报帐业务实施全过程的服务监管,按照有关制度和规定建立了核算单位与结算中心两道支出审核“门槛”,形成了有效的监管机制。一年来中心共审核支出凭证3万多份,支付财政性资金4千多万元,往来事项发生额300多万元。在严格把好帐务“受理关、政策关、监督关”的同时,对不合理不合法、超标准超范围的支出,及时纠正,坚决拒绝报帐。一年来纠正和退回不合理不合法的原始会计凭证90多笔,涉及金额达8多万元,拒绝不合理支出30多次,有效地避免了违纪违规行为发生,提高了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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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 效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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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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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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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合计(净资产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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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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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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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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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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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奖
惩评
估及
诉讼
投诉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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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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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
捐赠
资助
及其
使用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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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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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业
人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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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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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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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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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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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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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财政结算中心 .公益/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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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郑文彦 联系电话:5334678填报日期: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