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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900600382 天门市财政局白茅湖办事处2014年年度报告书

2015-03-16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事证第 142900600382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天门市财政局白茅湖办事处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 位

法 人

 证书》

登 载

事 项

单位名称

天门市财政局白茅湖办事处

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承担(财政、农税征收、零户统管、预算外收支管理、农村经营管理、农民负担监督)工作

住    所

天门市白茅湖原种新街47号

法定代表人

彭文军

开办资金

13万

经费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天门市财政局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2014年度,本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

2013年,天门市财政局白茅湖办事处在市财政局和白茅湖场党委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在各部门和群众的密切配合以及大力支持下,全体同志精诚团结,齐心协力,在落实财政政策,强化资金管理,做好各项财务服务工作,完成各项收支任务等各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负责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工作。基本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

二、负责财政收入、财政支出的管理,对政府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1、一是严格执行上年度制订的拨款程序;二是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追踪问效;三是进行一系列的支出管理改革,做到支出有效使用,有法可依。

2、巩固“收支两条线”成果,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抓好“票款分离”工作,合理安排支出。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节俭理财,注重于办实事,将有限的财政资金实实在在地用在刀刃上。

三、负责国家各种惠农资金的发放和管理。

1、2014年度种粮补贴资金主要由市财政局统一发放,我所负责联系当地农户和日常数据维护。2014年我所在场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对全场15亩以上大户进行调查摸底,资料建档。

2、其他涉农资金:确保各项民政资金(五保供养、专项救助、危房改造)、计生奖励资金的发放和监管。

四、负责本场国有资产清理和村级“三资”清理工作。

五、完成了2014年度新农合日常工作,基金征收,信息维护等工作,并在市合管办的统一安排下完成了新农合门诊支付方式改革。

六、完善了财政驻村专管员制度建设,驻村专管员明确岗位职责,签订包村责任制,建立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此项工作通过市财政局检查。

七、负责全场农民负担监督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申报和监管。

八、承办场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 效 期

资产

损益

情况

所有者权益合计(净资产合计)

年初数(万元)

期末数(万元)

3.3

3.3

受奖

惩评

估及

诉讼

投诉

情况

接受

捐赠

资助

及其

使用

情况

从 业

人 数

上年末

10

本年度

11

网上名称

天门市财政局白茅湖办事处 .政务

              填表人:刘霞  联系电话:13035379881  填报日期:2015-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