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委编办着眼于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不断强化政治担当,高位推动贯彻落实,确保机构编制报告制度落地见效,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严明工作纪律,制度执行规范有力
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压实各部门党委(党组)机构编制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全区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执行规范。一是强化政治属性。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通知》,明确建立机构编制年度报告制度,进一步强调了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制度性、法定化意义,各部门党委(党组)提高了政治站位,深入学习有关政策法规,认真谋划、统筹安排,确保机构编制报告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将区委编委管理的各类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均纳入报告范围,明确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明确报告事项经办负责人,专项开展机构编制年度重要事项报告工作。三是建立督办机制。印发《曾都区贯彻落实机构编制事项审批“五个必查”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转发《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湖北省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将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纳入机构编制事项审批前置条件,对未按规定报送机构编制报告的单位暂缓办理机构编制业务,倒逼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工作落实。截至目前,65个报送单位报送率达100%,达标率100%。
二、严格审核标准,数据统计科学精准
重点围绕年度机构编制政策执行情况,明确报告主体内容,加强报告规范性,严格内容审核。一是细化报告内容。根据《实施办法》要求,围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执行、机构编制资源使用调整、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查处等方面制定报告参考模板,共设置7个大项,并对每项报告事项的内容进行了细化,要求“应报尽报”。二是严审报告材料。对全区65个报送单位的报告内容、格式、要素逐一进行审核,对错报、漏报、不符合报送格式等情况,给予分析指导后要求补报或重报。2022年度各单位全部补报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三是注重经验总结。围绕年度重点工作,深入总结体制机制创新、职能职责优化、人员编制调整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为机构编制管理、优化编制资源配置、谋划机构编制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三、严肃问题整改,彰显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着眼强化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效能,更好发挥指导工作、推动工作的作用,着力从解决矛盾问题入手,助推机构编制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是部门监督主动性进一步增强。通过开展机构编制报告工作,各部门对本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进一步加深了认识,明确了自查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持续增强推动问题整改的自觉性;二是问题整改长效化进一步彰显。针对部门自查的超编、内设机构不规范、事业单位设置不规范等问题做好清理,结合机构编制管理大数据平台已掌握的问题,统一制定《机构编制问题台账》,坚持分类管理,与主管部门加强沟通,提醒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销号。2022年度机构编制报告工作中,累计发现机构编制违规问题30余条,其中已整改完成20余条。三是政策法规熟知度进一步提升。在开展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工作过程中,印发《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制度选编》,向各部门宣传解读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强化“编制就是法制”意识,树牢机构编制工作权威,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