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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三种”意识 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2013-07-18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4月13日,随州市编办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工作的意见》(鄂发[2012]8号)精神,并结合当地实际,切实增强“三种”意识,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机构编制管理。

  一是增强法规意识,做机构编制工作的行家里手。切实增强学习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学习《意见》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学懂、学深、学透,确保学习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通过学习培训、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借助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深刻领会省委、省政府对当前机构编制形势的分析判断,吃透《意见》精神,准确把握新时期机构编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争做机构编制工作的行家里手。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将机构编制工作的政策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营造重视、关心、支持和理解机构编制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是增强自律意识,做政策法规执行的模范表率。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切实把行动统一到《意见》要求上来,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为,带头执行规定,严格按照《意见》要求办事,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和制度,坚持按法定的程序设置机构、核定编制,认真做到“三个坚持三个不”。即坚持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坚持从紧从严原则、坚持把好审核关,不越权审批、不违反程序审批、不在限额外审批;严格管理、规范管理、依法管理,从源头上遏制机构编制的不正之风,争做《意见》执行的模范表率。

  三是增强执纪意识,强化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意见》有关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各项规定,不断探索和完善行之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的密切配合,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机制,强化对全市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动态监管,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坚决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何 淼 供稿

  201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