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业单位监管,促进事业单位规范运行,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等规定,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通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从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中随机抽取6家单位,对其登记事项、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进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对象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事业单位名称 |
1 | 12421300MB1F372981 | 随州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
2 | 12421300728305974F | 随州市蔬菜事业发展中心 |
3 | 124213007283003130 | 随州市农村经济发展中心 |
4 | 12421300730842285J | 随州市水产事业发展中心 |
5 | 12421300MB1L29031D | 随州市教育后勤服务中心 |
6 | 12421300420587928L | 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二、抽查情况
从公示信息抽查情况看,6家事业单位法人均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了202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但部分单位存在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不到位的问题,具体为: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不再承担住房制度改革这项职责,但宗旨和业务范围没有及时变更;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不再承担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执法监测,但宗旨和业务范围没有及时变更。
三、整改要求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请各事业单位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截至目前,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完成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登记。
随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5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