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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湾区采取“四严”举措 全面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

2021-03-04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以来,张湾区采取严培训、严制度、严程序、严监督的“四严”举措,全面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

  严培训,切实树牢党对机构编制领导的思想意识。2020年确定为《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培训年。区委编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条例>的通知》,对《条例》培训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区委常委带头率先垂范,积极参加区委理论中心组组织的《条例》学习。全区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牵头抓总,全面开展《条例》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准确掌握《条例》内容,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对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树牢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领导的思想意识。  

  严制度,切实完善党对机构编制领导的制度保障。据《条例》精神,结合张湾实际,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条例》落实落细落地。制定了《中共十堰市张湾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十堰市张湾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等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将《条例》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治举措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切实做到以制度促规范、以制度促落实,提升依法治编和依法管编的水平。  

  严程序,切实规范党对机构编制领导的流程管理。对区委编委审批事项及程序、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程序、区委编办审批事项及程序进行明确规定,强化区委编委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约束力。  

  严监管,切实强化党对机构编制领导的贯彻实施。严格贯彻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压紧压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主体责任,确保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党管干部、党管组织的全过程,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宽视野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切实维护党对机构编制领导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