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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019-07-15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结果................. 4

部门基础信息.................................. 9

  ......................................... 13

绩效评价报告正文............................... 15

一、部门基本情况............................... 15

1.1  部门基本职能、人员、机构情况简介.......... 15

1.1.1  部门机构及人员情况...................... 15

1.1.2  部门基本职能............................ 15

1.2  部门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7

1.3  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分析.................... 18

1.4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9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

2.1  评价目的.................................. 20

2.2  绩效评价框架.............................. 21

2.3  评价资料收集情况.......................... 22

2.4  评价局限性说明............................ 23

三、绩效分析................................... 24

3.1  投入...................................... 24

3.2  过程...................................... 24

3.3  产出...................................... 26

3.4  效果...................................... 30

3.5  约束性指标................................ 30

3.6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30

、评价结论................................... 30

4.1  综合评分结果.............................. 30

4.2  主要成绩与经验............................ 31

4.3  主要问题.................................. 37

五、建议及改进举措............................. 37

六、附件....................................... 37

6.1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明细表................ 37

6.2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比表.................... 37

6.3  基础数据汇总表............................ 37

6.4  评价依据目录.............................. 3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结果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投入

目标
设定

6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

3

按评价要点得分:

①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1分);

②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1分);

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1分)。

3

绩效指标明确性

3

按评价要点得分:

①是否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1分);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1分)。

③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0.5分);

④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0.5分)。

3

预算
配置

4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

2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①在职人员控制率<100%,2分;

②在职人员控制率>100%<120%,得1分;

③在职人员控制率>120%0                                     

2

“三公经费”变动率

1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①“三公经费”变动率<-10%,1分;

②“三公经费”变动率<-5%,0.5分;

③“三公经费”变动率>0,0分;          

1

重点支出安排率

1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

项目总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①重点支出安排率>80%,1分;

②重点支出安排率>50%<=80%,得0.5分;

③重点支出安排率<=50%,得0      

1

过程

预算执行

预算完成率

2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

预算完成数: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

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

收入和支出分别计算预算完成率,高于100%,得满分,未达到100%,按比例得分            

1.5

预算调整率

2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①预算调整率<20%,2分;

②预算调整率>20%<50%,得1分;

③预算调整率>50%<100%,得0.5分;

④预算调整率>100%,得0分。        

2

结转结余率

1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结转结余总额:部门(单位)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①结转结余率<10%,1分;

②结转结余率>10%<=50%,得0.5分;

③结转结余率>50%,得0                       

1

结转结余变动率

1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100%

①结转结余变动率<=20%,1分;

②结转结余变动率>20%<=50%,得0.5分;

③结转结余变动率>50%,得0             

1

公用经费控制率

2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①公用经费控制率=<100%,2分;

②公用经费控制率>100%<120%,得1分;

③公用经费控制率>120%<150%,得0.5分;

④公用经费控制率>150%,得0      

1

“三公经费”控制率

3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①“三公经费”控制率<=70%,3分;

②“三公经费”控制率>70%<=80%,得2分;

③“三公经费”控制率>80%<=90%,得1.5分;

④“三公经费”控制率>90%<=100%,得1分;

⑤“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0分;                     

3

政府采购执行率

2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应执行政府采购数)×100%

①政府采购执行率=100%,得2分;

②政府采购执行率>80%<100%,得1分;

③政府采购执行率<80%,0分;                        

2

预算
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按评价要点得分: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

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1分);

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1分)。

2

资金使用合规性

3

按评价要点得分: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1分);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1分);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1分);

④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1分);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1分)。

3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1

按评价要点得分:

①是否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0.5分);

②是否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0.5分)。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1

基础信息完善性

3

按评价要点得分: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1分);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完整(1分);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准确(1分)。

3

资产
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按评价要点得分: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1分);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1分);

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1分)。

3

资产管理安全性

3

按评价要点得分:

①资产保存是否完整(1分);

②资产配置是否合理(0.5分);

③资产处置是否规范(0.5分);

④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规,是否帐实相符(0.5分);

⑤资产是否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0.5分)。

3

固定资产利用率

2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1分)

①固定资产利用率=100%,2分;

②固定资产利用率>=90%,得1.5分;

③固定资产利用率>=80%,得1分;

④固定资产利用率>=70%,得0.5

⑤固定资产利用率<70%,得0

包括:闲置资产是否按规定程序出租。

2

产出

职责履行

组织涉改单位座谈会

3

40次以上得3分,每少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3

改革汇报与沟通

3

改革汇报与沟通及时得3分,不及时得2分,无汇报与沟通不得分。

3

机构改革方案通过

3

2018年年底前完成得3分,晚完成1天,扣0.1分,扣完为止。

3

项目前置审批提效率

3

达到50%3分,40%-50%2分,30%-40%1分,30%以下不得分。

3

工商前置审批减幅率

3

85%以上得3分,80%-85%2分,75%-80%1分,75%以下不得分。

3

全市向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推送业务办件量

3

300000件以上得3分,每少1000件扣0.1分,扣完为止。

3

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

2

80%以上得2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2

“三精简三提升”实现时限

2

2018年年底前完成得2分,晚一个月以内扣1分,超过一个月不得分。

2

市场监管日常检查“双随机”覆盖率

2

达到100%2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2

争取省市县乡公务员四级联考用编计划人数

2

达到470名得2分,460-470名得1.5分,450-460名得1分,440-450名得0.5分,少于440名不得分。

2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出台

2

2018年年底前完成得2分,晚一个月以内扣1分,超过一个月不得分。

2

批复下达2018年度市直中小学补充教师用编计划

2

按时批复得2分,晚一个月以内扣1分,超过一个月不得分。

2

中文域名注册

2

139家行政机构和580个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和挂机关事业单位图标实现覆盖率达95%以上得2分,90%-95%1分,低于90%不得分。

2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2

分类完成得2分,未完成不得分。

2

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2

被评为党建先进单位得2分,合格单位得1分,不合格单位不得分。

2

网站信息更新

2

每个月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得2分,一个月扣0.5分,扣完为止。

2

机构编制专项督查

3

对市直单位、县市区进行督查得3分,没督查市直单位或县市区得1分,没进行专项督查不得分。

3

效益

履职效益

社会效益

6

被评为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得6分,合格单位得4分,不合格单位不得分。

6

满意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12

服务单位满意度达到98%以上得12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0

合计

 

 

100

 

95.50

 

 

 

 

 

 

 

 

 

 

 

 

 

 

 

 

 

部门基础信息

一、概况

部门名称

十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总体资金支出情况

资金总额:448.05万元

其中: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81.24万元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6.81万元

      其他收入数0万元

基本支出:421.96万元

项目支出:26.09万元

部门职能概述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协调全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监督实施;承担市县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和副县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审核审批县市区正副科级行政机构设置调整事项;承担市级党政群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含副科级以上领导职数)规定审核报批和日常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市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总体分配方案。

  (四)负责协调市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之间、市级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五)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分类制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标准的建议;承担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改革方案、“三定”规定审核报批(审批)和日常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审批县市区正副科级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配置和领导职数事项;负责对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能审核提出意见。

  (六)指导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管理、实名制管理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

  (七)监督管理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规范使用。

  (八)监督检查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机构改革实施情况,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九)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负责市级登记范围内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市机构编制部门的业务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信息传递和机构编制系统的干部培训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整体绩效目标

 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工作形势和特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体制改革,持续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持续提升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水平,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为把十堰建设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年度工作任务

1.稳妥推进党政机构改革,按照中央和省统一部署,坚持蹄疾步稳,紧凑有序推进我市党政机构改革,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2018年年底前报市审定,省审批,中央备案。

2.继续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完善“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大力推进网上审批,年底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实现省市县乡四级联通。                                  

3.持续精简行政审批等事项,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再取消、调整、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

4.建立“一次办好”清单制度,深度清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等事项、编制公开“一次办好”事项清单,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搞好动态调整。

5.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完善“一单两库一表一细则”,合理确定和调整抽查事项、抽查比例、抽查频次等,优化监管事项,规范监管行为,全面推广运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6、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在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出台改革试点方案并组织实施。

7、审慎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进一步推进政事公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按照省统一部署,推进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基本完成经济效益好的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

8、持续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改革,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纪委监委、环保监测执法、城市管理、文化体制、司法体制、综合执法、民生领域、涉军等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9、强化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服务和监督检查、深化编制实名制和政务公开工作,深化网上名称管理,继续实施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配合推进事业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10、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加大扶贫联系点张湾区西沟乡过风村精准扶贫工作力度。

11、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落实全面管党治党主题责任,全力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部门基本情况

十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市委、市政府主管机构编制的工作部门,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正县级,列市委序列。

5个内设机构,即综合科、编制一科、编制二科、监督检查科(市编委督查室)、审改科。核定行政编制为14名,工勤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现实有16人。

下设十堰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正科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现实有4人。

2.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本次市编办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为“优秀”。项目与目前政策相符, 项目立项规范、合理,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规、监控有效,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市编办及社会各界的满意度高,达到了预定的目标。项目的实施对编办工作起到了强力的推进作用,提高政府职能机构在社会公众中的公信力度,为把十堰建设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3.经验作法

一是严控资金投入。“三公经费”开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日常办公设备、耗材购置等行政消耗性支出实行计划管理,不进行无计划、无成本的随意开支;号召全办人员艰苦朴素厉行节约,节水节电降低水电费开支。

二是紧紧围绕本职工作开支经费。能够对照我办年度工作任务,将有限的经费优先保障在提升履职尽责能力上,特别对党政机构改革、“互联网+放管服”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改革等重点工作经费保障做到足额、及时。

三是统筹兼顾其他重点工作。将部分公用经费切实用在精准扶贫、创文、党建等其他重点工作上,确保圆满完成其他各项任务。

四是严格日常财务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内控制度,规范日常财经秩序,对差旅、采购等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不合规、不合理、低效能开支。

4.问题及建议

存在问题: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合理、充分,部分年度开支没有在预算中统筹安排。二是省拨专项经费到账时间较晚,年度无法充分执行。三是个别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细化,不贴近工作实际。

建议: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夯实预算执行基础,强化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即部门预算收支的测算要以履行部门职能的需要为依据,每一项收支项目数字的测算须依据实际或计划的基础数据,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测算。二是省拨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上一年度专项结余自动结转下一年使用,财政不可统一收回。三是加强预算执行分析,提高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

 

绩效评价报告正文 

一、部门基本情况

1.1  部门基本职能、人员、机构情况简介

1.1.1  部门机构及人员情况

十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市委、市政府主管机构编制的工作部门,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正县级,列市委序列。

5个内设机构,即综合科、编制一科、编制二科、监督检查科(市编委督查室)、审改科。核定行政编制为14名,工勤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现实有16人。

下设十堰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正科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现实有4人。

1.1.2  部门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协调全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监督实施;承担市县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和副县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审核审批县市区正副科级行政机构设置调整事项;承担市级党政群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含副科级以上领导职数)规定审核报批和日常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市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总体分配方案。

(四)负责协调市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之间、市级与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五)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分类制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标准的建议;承担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改革方案、“三定”规定审核报批(审批)和日常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审批县市区正副科级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配置和领导职数事项;负责对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能审核提出意见。

(六)指导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管理、实名制管理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

(七)监督管理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规范使用。

(八)监督检查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机构改革实施情况,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九)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负责市级登记范围内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市机构编制部门的业务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信息传递和机构编制系统的干部培训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2  部门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统筹谋划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总体研究。

(二)稳妥开展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按照中央和省统一部署,坚持蹄疾步稳、紧凑有序推进我市党政机构改革,加强对县市区机构改革的协调指导。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四个一”行政审批新模式,建立“一次办好”清单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和流程优化,持续精简行政审批等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社会信用监管体系建设,深化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积极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加快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五)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纪委监委、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省级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序实施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加快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试点改革。

(六)严守机构改革期间机构编制纪律红线,推进机构编制资源的优化配置,进一步盘活机构编制资源,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深化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和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七)从严从实抓好自身建设,积极落实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参与文明创建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积极做好法治十堰、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全面落实综治(平安建设)责任,加强与市直部门、县市区编办的服务指导。

1.3  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分析

1.3.1  资金来源:十堰市编办2018年度总收入为448.0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81.24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6.81万元。

1.3.2  资金使用:十堰市编办2018年度总支出44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1.96万元(人员经费支出371.5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0.4万元),项目支出26.09万元。

具体详见表1

市编办2018年预算执行明细表

1

 

 

 

 

单位:万元

指标项目

上年结转

预算指标

实际支出

结转结余

基本支出

人员经费

18.91

244.46

263.37

0.00

商品和服务支出

 

27.07

27.07

0.00

不可预见费

0.00

75.00

75.00

0.00

小计

18.91

346.53

365.44

0.00

项目支出

2017年专项转移支付(一次性项目)

5.24

 

5.24

0.00

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经费(常年性项目)

34.00

 

34.00

 

机构改革编制行政审批政务公开经费(常年性项目)

0.01

4.98

4.99

 

其他不可预见支出(常年性项目)

 

5.00

5.00

 

域名注册管理经费(一次性项目)

 

12.70

12.70

 

专项转移支付(2018)(一次性项目)

 

8.41

8.41

 

小计

39.25

31.09

70.34

0.00

合计

58.16

377.62

435.78

0.00

 

1.4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4.1部门整体支出产出效益目标

(1)组织涉改单位座谈会40次;

(2)改革汇报与沟通及时;

(3)机构改革方案在2018年年底通过;

(4)项目前置审批提效率50%

(5)工商前置审批减幅率88%

(6)全市向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推送业务办件量320000件;

(7)重点工作办结率达到100%

(8)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80%

(9) “三精简三提升”在2018年年底全部实现;

(10)市场监管日常检查“双随机”覆盖率100%

(11)争取省市县乡公务员四级联考用编计划人数470名;

122018年年底前出台《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

(13)批复下达2018年度市直中小学补充教师用编计划数220名;

(14)中文域名注册139家行政机构和580个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和挂机关事业单位图标实现覆盖率达95%以上;

(15)对市直暂未分类的55家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改革;

(16)及时落实党建工作任务情况;

(17)网站信息更新及时;

(18)机构编制专项督查部门数15个。

1.4.2部门整体支出社会效益目标

政务公开半年、年终考核达到优秀等次

1.4.3部门整体支出服务单位满意度

满意度达到98%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1  评价目的

2.1.1  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财政支出管理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从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实际需要出发,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客观公正地评价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强化部门预算支出责任、改善财政支出管理。并且对绩效项目的实施、制度的建设、取得的成效以及后续管理等方面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及合理化建议。

2.1.2  考核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实现程度

考核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同时,以及强部门资金管理中的目标、结果及其有效性情况;体现了一个为全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政府,强化财政支出责任,考核财政资金支出的管理效率、资金使用的经济性和效益性以及公共服务水平。

2.1.3  为未来财政支出的规模、预算编制和预算分配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部门支出为财政资金支出,对今后优化财政支出的规模与结构,强化财政支出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对财政预算编制和预算分配的省财政支出的合理化起到积极的影响意义。

2.2  绩效评价框架

绩效评价框架是开展绩效评价的核心。绩效评价框架包括评价准则、关键评价问题、评价指标、评分标准、证据、证据来源、证据收集方法等。

2.2.1  绩效评价指标与赋权

根据十堰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开展市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和要求和其提供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结合部门实际工作职责设计市编办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分为三级,一级指标4个,即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维度;二级指标8个,将一级指标评价基本内容具体化;三级指标39个。

相较于传统的“控制导向”的部门预算,绩效预算是以“结果、绩效为导向”的一种新的预算管理模式,这种预算管理模式将结果与投入联系起来,更加突出项目支出的结果。根据绩效预算管理模式的要求,评价重点是项目支出的成本效率、项目支出的结果和社会效益。为此,在对评价指标体系赋权上,我们在借鉴已有评价指标赋权的一些共同做法的基础上,降低了项目投入和过程的权重,增加了绩效指标的权重,尤其是产出和社会效益指标的权重。具体而言,采用百分制,项目投入和过程评价指标共占总分数的41%,产出和效果评价指标占总分数的59%,其中效益指标占总分数的18%

2.2.2  绩效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主要参照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计划标准是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行业标准是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历史标准是指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以经验数据和常识确定的标准是指根据财政经济活动发展规律和管理实践,由相关领域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经过分析研究后得出的有关指标标准或惯例。

投入和产出指标的评价主要依据文件制度的记录和现场核查,产出和效益指标的评价主要依据绩效申报表、前一年执行结果。

评价结果级别评定是根据综合评分方法取得的计分结果确定所属等级。依照《湖北省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操作指南》(鄂财函〔2013376号),本次评价结果类型包括A+AB+BCD六种,相对应评价结果级别为优、良、中、差。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计分结果级别评定对照表

评价计分结果

评价结果类型

评价结果级别

90分~100分(含90分)

A+

85分~90分(含85分)

A

80分~85分(含80分)

B+

70分~80分(含70分)

B

60分~70分(含60分)

C

60分以下

D

2.3  评价资料收集情况

主要收集以下评价资料:

1、《十堰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开展市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十财绩发[2019]4号);

2、《十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编办2018年度工作总结〉》(十编办发[2018]17号);

3、《十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制说明》;

4、十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以及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信息公开表;

5、《市目标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单位2018年度职能工作目标的通知》(十目标发[2018]2号)。

2.4  评价局限性说明

评价小组的责任是在实施绩效评价程序的基础上,对项目的执行、资金的使用进行绩效评价。选择的绩效评价程序取决于评价人员的判断,项目评价的可靠性基于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资料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评价小组尽可能地收集更为全面、有效、准确的文件和数据。但由于受客观因素的限制,只能在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的现有资料的前提下,结合应有的职业判断做出尽可能可靠的评价结论。同时,因评价小组人数、时间限制,无法对各项目资金支出金额进行全面核实,只能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决算报表、会计账簿、文件资料及相关人员描述为准。同时,本项目属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目,因评价小组专业的限制,有些业务活动的数量和质量指标无法进行准确测算,在具体评价中针对活动的重要性作了相应地处理,即对影响评价总结果的活动选取了替代指标,对不影响评价总结果的活动未设指标评价,因此,评价总结果可能会稍有偏差。

三、绩效分析

3.1  投入

目标设定: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市目标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直单位2018年度职能工作目标的通知》(十目标发[2018]2号)、《关于印发<十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目标依据客观,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以及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能够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也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得6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市编办在职人员20人,编制数21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5.24%,得2分。

“三公经费”变动率:查阅20172018年度决算数据,本年度“三公经费”开支为3.30万元,上年度“三公经费”开支为8.08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59.16%,得1分。

重点支出安排率:经翻查记账凭证及支付记录,本年度项目支出26.09万元,均用于重点项目支出,重点支出安排率为100%,得1分。

3.2  过程

预算完成率:查阅2018年度预算、决算资料,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381.24元,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数为339.93万元,预算完成率为112.15%,完成率小于90%,得1.5分。

预算调整率:查阅2018年度预算资料,本年度实际收到的预算金额为381.24万元,财政局批复的本年度预算数为339.93万元,预算调整数为41.31万元,预算调整率为12.15%,得2分。

结转结余率:因结余资金全部由财政收回,故无结转结余资金,结转结余率为0,得1分。

结转结余变动率:因本年度结余资金全部由财政收回,故无结转结余资金,结转结余变动率为-100%小于20%,得1分。

公用经费控制率:查阅2018年度预算、决算资料,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50.40万元,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为44.95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12.05%,大于100%且小于120%,得1分。

“三公经费”控制率:查阅2018年度预算、决算资料,“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3.3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8.13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40.59%,小于70%,得3分。

政府采购执行率:查阅2018年度预算、决算资料,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8.28万元,应执行政府采购数为8.28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00%,得2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市编办已具有内部控制制度,并基本得到有效执行,但缺少预算资金管理办法,相关管理制度不够完整,根据评分规则得2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查阅2018年度相关原始凭证和支付凭证,单位使用预算资金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能够按程序审批和拨付资金,各项开支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节流、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得3分。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查阅市编办政务网站,能够按照规定的时限和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得1分。

基础信息完善性: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得3分。

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得3分。

资产管理安全性:清点编办资产和查阅资产账务,账实相符,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得3分。

固定资产利用率:清点编办固定资产,所有固定资产均在用,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得2分。

3.3  产出

组织涉改单位座谈会:查阅《市编办2018年工作总结》(十编办发[2018]17号),第2页“2、加强改革工作的汇报和沟通……为确保改革顺利,组织召开涉改单位座谈会40余场次……”,组织座谈会40次以上,得3分。

改革汇报与沟通:查阅《市编办2018年工作总结》(十编办发[2018]17号),第2页“2、加强改革工作的汇报和沟通……全省深化市县机构改革工作座谈会和全省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后,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同时向县市区进行了传达……”,改革汇报与沟通及时,得3分。

机构改革方案通过:查阅《市编办2018年工作总结》(十编办发[2018]17号),第2页“4、精心制定市级改革方案……方案经反复修改完善并多次向省委编办汇报沟通, 1225已得到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原则同意, 1226下午,市委常委会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级机构改革方案, 1229已以市委名义正式上报省委……”,机构改革方案于2018年年底前通过,得3分。

项目前置审批提效率:查阅《市编办2018年工作总结》(十编办发[2018]17号),第3页“1、继续开展简政放权。今年取消、下放和调整市级行政审批事项40项。项目核准前置审批减少至2项,项目审批提效50%以上……”,项目前置审批提效率达到50%以上,得3分。

工商前置审批减幅率:查阅《市编办2018年工作总结》(十编办发[2018]17号),第3页“1、继续开展简政放权。……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仅保留32项,减幅88%……”,工商前置审批减幅率超过85%,得3分。

全市向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推送业务办件量:查阅《市编办2018年工作总结》(十编办发[2018]17号),第4页“2、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全市通过湖北省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发布39662项,乡级发布24344项,村级发布113861……”,全市向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推送业务办件量超过30万件,得3分。

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查阅《市编办2018年工作总结》(十编办发[2018]17号),第4页“2、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市级已达81%,县级平均79 %,乡级75%,村级81%……”,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80%以上,得2分。

“三精简三提升”实现时限:查阅《市编办2018年工作总结》(十编办发[2018]17号),第4页“3、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市级改革实现了三精简三提升’……”,市“三精简三提升”于2018年完成,得2分。

市场监管日常检查“双随机”覆盖率:查阅《市编办2018年工作总结》(十编办发[2018]17号),第5页“4、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广运用监管平台开展随机抽查,推动市场监管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检查结果全公开”…… 此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市场监管日常检查“双随机”覆盖率达到100%,得2分。

争取省市县乡公务员四级联考用编计划人数:查阅《市编办2018年工作总结》(十编办发[2018]17号),第8页“42、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和向民生领域倾斜……2018年上半年向省编办申报争取省市县乡公务员四级联考用编计划475……”,争取省市县乡公务员四级联考用编计划人数达到470名,得2分。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出台:查阅《市编办2018年工作总结》(十编办发[2018]17号),第5页“5、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出台《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实行多证合一、一照 一码 ”……”,2018年年底前已出台,得2分。

批复下达2018年度市直中小学补充教师用编计划:查阅《市编办2018年工作总结》(十编办发[2018]17号),第8页“2、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和向民生领域倾斜……批复下达了2018年度市直中小学补充教师用编计划220……”,能够按时批复下达2018年度市直中小学补充教师用编计划,得2分。

中文域名注册:查阅《市编办2018年工作总结》(十编办发[2018]17号),第8页“3、进一步规范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全市域名注册工作实现两个全覆盖,继续保持全省前列,全国领先位置……”,域名注册工作实现两个全覆盖,达到100%,得2分。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查阅《市编办2018年工作总结》(十编办发[2018]17号),第5页“三、扎实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1、积极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2、稳步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在改革实施中,按照先易后难、稳中求进工作基调,启动了市直首批5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目前正在按规范程序积极推进中……”,事业单位分类已完成,得2分。

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我办2018年度被评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得2分。

网站信息更新:查阅“十堰市机构编制网”(网址:www.hbsysbb.gov.cn,能够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得2分。

机构编制专项督查:查阅《市编办2018年工作总结》(十编办发[2018]17号),9页“4、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对市直电视台、日报社、教育局等15个部门(系统)进行了机构编制专项督查。对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组建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市直单位、县市区进行了相关专项督查,得3分。

3.4  效果

社会效益:根据市委办《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市直单位综合目标考评情况通报》(十办文[2019]16号)文件,我办被评为2018年度市直单位综合目标考评优秀单位,达到年初设定的优秀考核等次,得6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发放问卷调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6%,略低于年初设定98%的目标,根据评分标准,得10分。

3.5  约束性指标

主要是考核资金管理的合规性。市编办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遵照执行,资金开支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能够完善内控制度,资金审批程序规范,开支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没有出现审计等部门重点披露的问题,没有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

3.6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绩效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市编办在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履职尽责、履职效益和满意度等方面基本全部完成年初绩效目标,在预算完成率、公用经费控制率、管理制度健全性、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个别小项方面没有完成年初绩效目标。

四、评价结论

4.1  综合评分结果

评价指标

权重

评级分值

本项目得分

绩效评价

投入

10%

10

10

合理可行

过程

31%

31

28.5

管理高效

产出

41%

41

41

产出高效

效果

18%

18

16

效果满意

综合绩效

100%

100

95.5

优秀

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权重确定方面,按照市财政局要求,结合十堰市编办绩效评价特点,一级指标投入、管理、产出和效益的权重分别占10%31%41%18%。二、三级指标权重由评价组依据各指标的重要性研究确定。

具体评价方面,分别采用不同的评价方法。在考评人员对各指标定量评价的基础上,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处理,形成对专项总体实施效果的评价。

本次十堰市编办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为“优秀”。

4.2  主要成绩与经验

4.2.1  主要成绩

一是稳妥推进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十堰市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涉改单位座谈会40余场次,广泛征求市直有关单位对机构改革的意见建议,认真开展机构改革基本情况调研摸底及统计分析工作,全面准确掌握全市党政机构职能、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底数。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在市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市编办精心制定市级改革方案;同时,加强对县市区改革指导和督办。

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开展简政放权,今年取消、下放和调整市级行政审批事项40项,项目核准前置审批减少至2项,项目审批提效50%以上,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仅保留32项,减幅88%,城区新(扩)建工业项目实现“零收费”,取消职业资格434项,取消公安、民政、人社、卫计等部门127项证明事项。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成立十堰市深化“互联网+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出台实施方案、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考核通报指标等系列文件。优化十堰市智慧审批平台,完成“一库一平台”基础搭建,实现与省政务服务网、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数据对接,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已完成市、县、乡、村四级联通,电子政务外网已覆盖市70多个部门、10个县市区、130个乡镇、1897个村(社区),全市通过湖北省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发布39662项,乡级发布24344项,村级发布113861项。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市县行政审批局全部挂牌,实行审管分离、一枚印章管审批,市级改革实现了“三精简三提升”,即行政审批内设机构、人员、环节精简70%以上,市场准入、社会事务类和社会投资类审批项目审批效率均提升70%以上。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市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机制和定期报送工作进展制度,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大力推广运用监管平台开展随机抽查,推动市场监管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检查结果全公开。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出台《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2018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共受理办理“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许可事项587件,惠及企业339个、个体工商户248个,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494个,注册资本7.68亿元。目前,“证照分离”改革全面铺开。

三是扎实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根据中央和省部署,结合市县党政机构改革,按照政事分开是原则,积极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同步地方机构改革统筹完成。稳步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制定并印发了《市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召开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专题座谈会议,明确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要求等。多次召集市人社、财政、国资等部门专题研究改革涉及养老保险政策衔接等问题,寻求实施办法。在改革实施中,按照先易后难、稳中求进工作基调,启动了市直首批5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目前正在按规范程序积极推进中。

四是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改革。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新审核上报原省级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丹江口市六里坪镇、郧阳区茶店镇和省编办批准参照发达镇开展改革的郧阳区白浪镇、郧西县上津镇、竹溪县蒋家堰镇改革方案。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对市纪委、监委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进行明确,及时对市纪委派驻纪检组进行更名并调整职责,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做好茅箭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稳妥推进省级以下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去年底今年初,按照《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实施方案》有关精神,与市环保局多次沟通拟订了《十堰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根据全省环境监测事权调整情况,积极配合上级部门上划了17名环境监测监察人员编制。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序实施国税地税机构合并,配合十堰市税务分局完成我市税务机构改革工作。深入推进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为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十办发〔201752号)》,与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进行了沟通协商,在市县机构党政机构改革时同步统筹推进落实部门“三定”规定工作。加快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试点改革,支持配合市商务部门开展十堰市、竹山县、房县新一批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示范工作。参与拟定全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试点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明确完善管理体制、规范执法机构设置方面的意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各项任务,下放授权十堰银监分局、十堰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湖北东风汽车技师学院三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权限,协调对国药集团东风公司三家医院予以依法登记,发布事业单位信用红黑名单416个,同时配合完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第四次经济普查有关工作。

五是强化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提请市编委研究印发了《十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严格机构改革期间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和向民生领域倾斜,严格控制职能弱化、任务减少部门的编制使用,重点保障职能加强、任务增加部门的用编需求,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向民生领域倾斜;2018年上半年向省编办申报争取省市县乡公务员四级联考用编计划475名、事业单位招聘用编计划53名,核准了64个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进人用编计划;批复下达了2018年度市直中小学补充教师用编计划220名、补充下达退役军人安置用编计划1名,确保将有限的编制资源向重点工作和行业倾斜,实现编制资源优化配置。进一步规范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市县登记管理机关全面落实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要求,基本实现登记管理事项“一次办好”,全面实现“全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认真落实“12310”电话举报制度,加强消化超编人员、限额外设立的行政机构清理规范问题台账的整改和销号、全市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推进审批联动工作督办;完成了全市2017年度机构编制年报统计分析工作;对市直电视台、日报社、教育局等15个部门(系统)进行了机构编制专项督查;对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组建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继续做好事业编制“开天窗”进人问题整改工作,对市直53个单位事业编制“开天窗”进入综合考核合格的501人予发文予以确认;组织各县市区及市直涉及事业编制“开天窗”进人问题单位进行了整改“回头看”,并及时进行了督办检查。积极推进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建设,对市直116个部门实行了网络授权,发放电子证书116份,分批次开展了24场、500余人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技术操作培训;签订《湖北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信息维护承诺书》116份;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开展了市直第三次机构编制及人员核查工作,严格对照机构批复、人员用编许可、任免文件等资料对系统数据进行了修改完善。

六是从严从实抓好自身建设。持续加强党的建设,从严从实压实党建责任,制定党建工作清单,积极按规定开展党组织各项活动,创新开展老干部党小组活动,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持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加强办领导班子履职尽责管理,扎实开展“四个专项”治理,有序开展“十进十建”活动,加强对《监察法》、《宪法》、修订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的学习,集中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等活动,促进机关服务效率不断提升、干部作风持续转变。积极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加强村级阵地建设,新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720㎡,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积极争取项目资金187万元,谋划推进产业发展,新建扶贫加油站,每年分红20万,采取村集体资金100万和土地入股的形式,有序推进月亮边农庄建设,带动贫困户就业20人左右;采取“村集体+合作社+农户(贫困户)”经营模式,大力发展夏菇2万棒,发展辣椒50亩,分三批免费为农户分发辣椒1.5万株;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统一铺设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广场,涂白王家湾居民住房,集中修建2公里的通户路,稳妥建设安置点配套设施,购置15个垃圾箱,村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不断加强;积极推进学堂沟安置点护坡加固工程,投入资金8万元安置太阳能路灯20盏,争取资金8万元为10户残疾人家庭卫生间进行无障碍改造。

4.2.2  经验

一是严控资金投入。“三公经费”开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日常办公设备、耗材购置等行政消耗性支出实行计划管理,不进行无计划、无成本的随意开支;号召全办人员艰苦朴素厉行节约,节水节电降低水电费开支。

二是紧紧围绕本职工作开支经费。能够对照我办年度工作任务,将有限的经费优先保障在提升履职尽责能力上,特别对党政机构改革、“互联网+放管服”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改革等重点工作经费保障做到足额、及时。

三是统筹兼顾其他重点工作。将部分公用经费切实用在精准扶贫、创文、党建等其他重点工作上,确保圆满完成其他各项任务。

四是严格日常财务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内控制度,规范日常财经秩序,对差旅、采购等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不合规、不合理、低效能开支。

4.3  主要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合理、充分,部分年度开支没有在预算中统筹安排。

二是省拨专项经费到账时间较晚,年度预算无法充分执行。

三是个别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细化,不贴近工作实际。

五、建议和改进举措

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夯实预算执行基础,强化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即部门预算收支的测算要以履行部门职能的需要为依据,每一项收支项目数字的测算须依据实际或计划的基础数据,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测算。

二是省拨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上一年度专项结余自动结转下一年使用,财政不可统一收回。

三是加强预算执行分析,提高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

六、附件

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明细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比表

3.基础数据汇总表

4.评价依据目录

 

  中共十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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