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是机构编制领域第一部重要的基础性党内法规,是新时代全面规范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郧阳区委编办狠抓《条例》学习贯彻,用《条例》武装机构编制工作,进一步提升体制机制服务保障水平。
提高政治站位,利用多种形式学深吃透《条例》重要精神。该办高度重视《条例》贯彻落实,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反复组织全办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准确掌握《条例》内容,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办主任亲自解读33条内容,通过原文阅读、重点内容解读、问卷测试、撰写学习体会文章等形式,让全体干部弄懂吃透条例,人人当好《条例》宣传员,同时将《条例》纳入区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党校课程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内容,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强化法治观念,用《条例》武装机构编制工作各个环节。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和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严格落实《条例》规定的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四个关键环节,严格遵循每个环节的基本权限、程序和要求。不打折扣推动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等上级部署的硬性改革任务。提高机构编制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严格按规定权限受理审批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机构编制事项,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落实刚性约束,维护机构编制工作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按照党政机构改革、体制机制、机构、职能、编制和领导职数等规定,严谨细致制定出台全区党政部门“三定”规定,要求各部门在履行职责、配备人员和工作运行中严格按“三定”规定执行。结合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机构编制审计、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等工作要求,及时发现并纠正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对于各部门承报的凡与上级精神相违背的机构编制事项,严把关口不予受理,耐心做好相关政策宣传与引导,同时将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郧阳区委编办 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