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式管理”具有简明扼要、具体明确、可检验性强等特点,对改善组织管理效果有重要的支撑作用。近年来,湖北荆州市编办引入“清单式管理”理念,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和自身建设,履职尽责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清单范围全面覆盖。一方面,该办将“清单式管理”运用到机关自身建设中。制定了《机关日常管理简要规程》,对机关学习、人事、财务、党务、后勤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另一方面,在机构编制业务和有关改革工作中也贯彻“清单式管理”理念,提高工作效率。印发了《机构编制事项及办理流程》,对机构编制事项办理权限、程序等进行规范;出台了《市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使各部门在调整权责清单时有章可循,规范操作。
二是清单内容具体明确。制定相关规定办法时,该办务求简洁明了、责任明确、易于操作。《机构编制事项及办理流程》《市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机关日常管理简要规程》等文件都采用条文式结构,通俗易懂,便于执行。
三是清单落实督办有力。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落实。相关办法、规程、流程等清单式管理文件印发后,定期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办检查,确保制度不仅印在纸面上,还要落实到行动中,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