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后可能出现监管“真空”、事中事后监管缺位等问题,荆门市审改办探索实施部门“监管清单”制度,构建审批、监管、服务有效衔接、无缝对接的新机制,以更有力的“管”,促进更有序的“放”、更有效的“服”,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一、“三个锁定”破解监管错位,杜绝“以减代简”
为防止简政放权后职能部门“监管脱节”“监管滞后”,荆门市以法律法规、权力清单、“三定”方案为依据,全面清理监管职能和事项,发布荆门市级部门监管清单,将所有具有行政监管职能的部门纳入“监管清单”范围,对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做到“三个锁定”。
一是部门全锁定。依据政府权责清单和部门职责,将53个具有行政监管职能部门全部纳入监管清单,实行统一监管。其中政府工作部门34个、垂直管理部门5个、其他具有监管职能的部门和单位14个,做到了全部纳入、一个不落。
二是事项全锁定。按照“法定授权必须为”要求,科学划分监管事项,梳理确定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涉及监督检查的行政处罚和其他监管四大类、297项具体监管事项,实现了监管事项全覆盖。坚持“群众有所呼、改革有所应”,突出监管重点,围绕营造高效服务环境,突出加强项目投资、工程建设等事项监管;围绕维护公平市场环境,突出加强市场领域的综合监管;围绕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突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生态环保等领域的监管,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三是过程全锁定。为防止“荒地归国土局管、长草了归农业局管、长树了归林业局”等监管怪象,荆门市对各部门监管权力事项“办事流程”和“审查细则”进行拉网排查,精准识别监管全程涉及的各个部门,把监管链条“扣紧、扣牢”。例如招投标监督检查事项,市公共资源交易局负责招投标交易活动的监督检查,住建、国土、规划等部门各自负责其监管职责内的招投标活动前、后期监督检查,通过锁定整个监管过程,消除其中可能出现的监管盲区。此外,根据简政放权的进程,动态调整监管清单,及时将取消和下放的事项整合纳入监管范围,有效避免了监管“真空地带”。
二、“三个机制”破解监管缺位,杜绝“以审代管”
以“事权移交、监管不变,权力精简、监管不减”为原则,区分三种情形,分类建立三种监管主体机制,着力厘清责任“边界”,明确监管主体,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责必扛、事必管”。
一是建立“审管分离”事项“主管负责制”。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民政局等23个部门193项事权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市行政审批局,按照“审批事权移交,监管责任不移交”的原则,履行“谁主管、谁负责”责任。荆门市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建立审批与监管联动平台,实行“监管直达、实时互通”,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二是建立“共同监管”事项“牵头负责制”。在全面梳理各部门行政职权基础上,针对“政出多门、相互推诿”等体制诟病,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监督”等37项监管事项实行“谁有权、谁牵头、谁主责”机制,重构监管责任主体,变“多头管理”为“一门主抓”。建立审批与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监管部门衔接互动。改革后,资质审批、营业执照、执业管理等多个部门“管了又管”的现象成为了“过去时”,真正让市场主体不再负累、轻装上阵。
三是建立“审管一体”事项“审批负责制”。公安、国土、规划等部门由于行政审批事项较多、专业性较强,暂未集中划转至行政审批局,而是成立行政审批科集中进驻。针对这类事项,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由职能部门在市行政审批局办事大厅派驻办事窗口履行“审管一体”职责。出入境、消防安全许可、建设用地审核、采矿许可等事务“即来即办、即办即管”。
三、“三个精简”破解监管越位,杜绝“以多代全”
为保障“监管清单”执行的专业规范性,荆门市专门研究出台了《市级监管清单管理办法》,明确了监管清单的适用范围、职责划分、监管措施、相关保障和责任追究。逐项编制监管“流程图”,制定监管内容3022条、处理措施1135条量化标准,防止执法乱作为,提高监管“含金量”。
一是精简内容,实现“一类事项只查一次”。通过专家研讨、企业家座谈、合法性审查等形式,对过去部门之间、部门内部相同相近或关联度较高的监督检查事项进行科学归并,将原729项市级监管事项“挤压”432项,精简率59%,让监管不再扰民,做法得到省委、省政府肯定。
二是精简频次,实现“一次检查全面覆盖”。改变过去各部门依据职责权限分段、分批检查的“老旧模式”,根据市场主体特点,把对一个事项的阶段性监管进行整合。市交通运输局下属各单位监管环节缩减69%,有效提高了监管执法效能,增强了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
三是精简环节,实现“一套程序尺度相当”。明确监管程序和处罚尺度“两统一”原则,即统一监管程序,除非固定场所日常监管和巡查暗访外,统一制定检查方案。同时,统一标准尺度,同一监管事项的检查频次和同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结果大体相当。着手研究建立清单运用效能的评估机制,对各部门落实监管清单责任事项进行严格考评,杜绝“任意监管”“人情监管”和“选择性监管”。数据显示,交通运输行业投诉率下降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