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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四措施”切实加强事业单位监管

2017-12-06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为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依法规范运行,市编办采取督、改、查、告等方式,切实加强事业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检查督办。对不及时办理登记事项或年度报告公示的单位,采取线上提醒进行督办。法定公示期后,对未按期报送年度报告公示的事业单位下发预警通知书,持续跟踪办理情况。

二是社会监督。依照各单位报送的时间,分批次采取一键公示形式,将事业单位的年度报告、登记事项发布到相关平台网站中,接受公众查询和社会监督。

三是信息抽查。按照国家和省、市监管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随机抽查到的12家事业单位法人的登记事项、年度报告进行了信息抽查,对4家法人信息异常的单位进行了整改。抽查结果在门户网站中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四是联合监管。创新监督模式和管理方法,整合信用信息汇集系统和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利用其功能模块和发布(查询)平台,形成了联合共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