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登记管理局紧紧围绕实现行政审批“事项最少、流程最短、收费最低、效率最高”和“服务零距离、沟通零障碍、审批零差错、反馈零投诉”的工作目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制度规范化、服务优质化、工作高标化建设,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完善政务服务体系,着力打造最优发展环境。为此,市登记管理局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和时效承诺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审批程序,办理登记事项时限由过去5个工作日缩减到3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