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荆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5号)、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荆门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设置方案〉的通知》(鄂编发[2009]4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荆文[2010]1号)精神,设立荆门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主体和支付核算主体,负责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筹措、投放与偿还。
(二)代表政府进行市区土地收购、储备、整理和经营;经营城市公共资源。
(三)负责组织经营收入,建立偿债机制,有效控制政府债务风险。
(四)参与城市建设项目中长期和年度投资计划会审。负责市政府授权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组织和参与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招投标、项目变更的认定、竣工验收、预决算、产权登记。
(五)在政府授权范围内经营国有资产,负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档案、保密、会务、督办、安全生产、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和劳动工资、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和跟踪问效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二)工程计划和投资管理科
负责投资项目的立项、可研、环评报批等前期工作;负责编制融资计划、实施融资方案;负责项目管理,参与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设计变更审查;参与城市基础设施中长期和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参与建设项目预决算、招投标、竣工验收及相关合同签订。
(三)资产经营科
负责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国有股权和国有投资的经营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年度土地收储计划编制和实施,开展收储土地整理、开发、经营工作;负责户外广告、顺路管沟等城市公共资源开发利用和经营工作。
(四)财务科
负责中心日常财务核算及所属单位财务监管工作;负责公司资产的登记、资金筹措、调配和监管,根据投资计划合理调配资金,负责建设项目审计决算等工作。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三、人员编制
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全额事业编制为18名。其中:主任(总经理)1名、副主任(副总经理)2名、纪检组长1名、总会计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含机关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荆政办发[2010]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