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黄石市编办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三个检查组,按照中编办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要求和工作部署,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市直及各县(市、区)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职数配备情况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集中汇总,并对职数的使用进行了规范。
一是细化了检查内容。检查组主要围绕部门、单位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核定情况开展严查细审,采取对部门、单位的干部名册、机构编制卡片、工资审核表、工资发放表进行了全面的审核比对,着重对突破机构“三定”方案核定的职数限额,超职数配备部门副职的行为;违反非领导职数设置规定超配非领导职数的行为;擅自规定“改非”干部不占职数,自行设置“正副县级干部”、“正副科级干部”等职位,违规搞“先进后出”,变相增加职数的行为;未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批准,超机构规格高配领导干部的行为;违反规定擅自扩大范围在机关单位实行党政正职分设的行为等五种行为进行了检查。
二是摸清了配备底数。以2010年部门“三定”规定及近年来涉及机构编制调整批复文件为依据,通过查工资、对台帐、核人数和比对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填报超配情况自查统计表等形式,对所有机构实际配备领导职数与核定职数进行逐一对照审核,实现了人员情况清和职数配备清;同时,比照工资统发情况和单位经费形式与财政拨款是否相符等,全面准确摸清全市事业单位职数配备情况和编制使用情况,全面查实了事业单位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配备情况,为研究针对性强、措施有力的整改消化工作和接下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明确了整改方向。对检查出超职数配备的单位,责令其制定详实的整改方案,干部选拔任用中凡超职数的一律不予研究,编办暂停其人员调任编制启用;未消化到规定职数的县市区、部门、单位,一般不再提拔相应职级领导干部。在职数的使用上,统一了审批程序,要求各机关事业单位配备领导干部应先向机构编制部门申报,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三定职数配备情况进行核准后,组织、人社部门才能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职务任免、工资审定等相关手续。同时,按照编制实名制管理要求,强化联动监督检查机制,实行领导职数核定与干部配备信息资源通报原则,形成了职数核定与配备情况能够形成资源共享机制,完善机关干部职数管理使用规范化。另外还针对部分单位成立时间比市编办成立的时间较早,原来核定职数的文件早已经遗失等问题,编办将在检查结束后按照规定予以明确。(监信科 彭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