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鄂东职业教育集团职能、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
《鄂东职业教育集团职能、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市编委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5年7月27日
鄂东职业教育集团职能、机构和人员编制
方 案
为加快构建我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鄂政发〔2014〕51号)精神,按照市委常委会决定,组建鄂东职业教育集团(以下简称“集团”),为市政府直属社会公益类法人事业单位,相当正县级。受市委、市政府委托,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政府举办职业教育职责,教育教学业务分别接受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一、职能调整
1、将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湖北城市职业学校、黄石艺术学校成建制划入集团,改为集团下属分支机构,其人、财、物和教育教学业务由集团统一管理。接受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2、将湖北理工学院中等专业成建制划转到集团下属分支机构湖北城市职业学校。
3、将黄石女子艺术学校成建制划转到集团下属分支机构黄石艺术学校,黄石市第十四中学加挂的黄石女子艺术学校牌子不再保留。
二、主要任务和职责
(一)主要任务
按照中央深化教育改革的要求,科学整合现有市级职业教育资源,实现职业教育资源的最佳配置。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探索和建立学校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以职教集团为平台,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快速发展,为全市乃至区域性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关于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政策,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对高校领导的意见。
2、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适应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加强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3、依法制定体现现代职业教育特色的学校章程和制度,完善治理结构,提升自主办学治理能力。
4、整合办学资源,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健全专业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的机制,不断优化专业布局结构,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
5、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与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扩大优质资源,激发学校发展活力,促进职业教育与社会需求紧密对接。
6、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职业教育发展,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紧密衔接。
7、负责集团内部干部和人事管理,根据岗位需要和有关规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
8、负责集团的财务运行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薪酬制度。
9、负责集团国有资产管理,通过资源整合,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10、负责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和教职工以及学生队伍管理工作。
11、负责集团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集团机关设立7个内设机构:
(一)党群纪检部
负责集团及其所属机构的党务、组织、宣传、干部、纪检监察、党风廉政、统战、群团、信访维稳、计划生育、离退休管理等工作。
(二)行政管理部
负责集团及其所属机构的行政事务、综合协调、信息化建设、文件档案、机要保密、车辆管理、值班通讯等工作。
(三)教学科研部
负责集团及其所属机构教学工作的计划审核、组织实施、考核监督、协调调度,专任教师培训、评价、教学资源管理,专业(课程)建设、教研科研、校企对接、实习实训、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工作。
(四)人力资源部
负责集团及其所属机构编制人事、师资队伍规划与建设、工资福利、职称评聘、资格认定、人才引进等工作。
(五)学生工作部
负责集团所属机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学生活动组织安排、学生社团管理、学生考核奖惩、助学贷款、校园征兵、招生与就业指导,共青团组织和学生党支部建设等工作。
(六)计划财务部
负责执行国家财经与基本建设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纪律。编制集团经费预算、决算。负责集团及其所属机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成本核算、绩效管理、收费管理、财务统计分析、基本建设规划与管理、国有资产运营和固定资产管理。监控审计集团所属机构财务信息及运营状况。
(七)后勤保卫部
负责集团及其所属机构校园安全保卫和维稳、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疾病防控、学生医保、校园卫生,后勤综合业务管理、设备采购、水电油气保障、设施维护管理,监管后勤社会化实体、膳食供应和商业经营等工作。
四、分支机构
集团下属三个办学主体,分别为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湖北省机械工业学校、黄石高级技工学校)、湖北城市职业学校、黄石艺术学校(艺术高中、湖北轻工业技工学校黄石分校)。集团其它下属分支机构由集团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自主确定,报市编制部门备案。
各下属分支机构的内设机构要本着遵循规律、精简高效和发展需要的原则,进行合理设置。
五、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集团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5名,所需编制从三个下属分支机构编制总量中调剂。核定集团党委书记1名(兼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党委书记)、校长1名,副校长4名(其中1名兼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1名。中层领导职数由集团自主决定,原已经核定级别的保留其级别待遇,新任用的不再确定行政级别。
六、其他事项
1、集团党委隶属中共黄石市委管理。集团在管理体制上为紧密型,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为集团法人代表。
2、集团下属办学主体仍保留现有级别,逐步向取消行政级别过渡。各办学主体院(校)长由集团聘任,为学校法人代表,实行任期责任制,实施受权委托管理。集团在聘任院(校)长前向市委汇报,聘任后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3、集团成立后,下属三个办学主体学校现有编制冻结,原在编人员按照“老人老办法”处理相关问题。集团下属分支机构人员总量控制及人事编制管理规定另行研究。
集团及下属分支机构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央编办、工信部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网上名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三十日内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手续和网上名称管理工作。(黄编文〔2015〕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