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定”规定,此举表明黄石市全面完成了市县两级卫生与计生机构的合并组建工作。
一是优化了组织机构。新组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分别是在市、县两级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机构和职责及人员编制进行整合组建的,市级机构名称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市、区)级机构名称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并作为同级政府工作部门。同时,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同步深化原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行政执法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整合、归并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机构及队伍,打造综合执法,推进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在政策法规、监督执法、资源配置、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健康促进等方面的工作融合。
二是优化了职能职责。按照理顺职责的要求,将把原由发改部门承担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职责,划入同级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将原由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承担的拟订人口发展规划草案,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和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议的职责划入同级发改部门。
三是优化了资源配置。改革后,一方面,整合后有利于统一配置资源,行政资源可以得到最大优化,同时也强化了基础卫生特别是提升了基层计生、卫生系统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水平。另一方面,对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的职能都有所加强。在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包括职能配置上确保了计划生育的国策职能不能削弱,从机制上保障了公共卫生服务职责的有效执行。(黄石市编办彭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