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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委编办坚持“三优化”,同步深化城区街道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

2019-07-05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为加快推进基层政府职能转变及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构建精简高效、定位准确、便民利民的效率政府和服务政府,黄石市委编办结合本轮党政机构改革契机,坚持“三优化”,同步深化城区街道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  

    一是优化街道办事处机构设置。按照简约高效的原则,精简融通设置街道办事处,街办以辖区内的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为工作重点,在充分沟通、论证的基础上,结合辖区人口、面积及下辖社区数量等因素,即按照“整合资源,精简效能”的原则重新设立各城区街道办事处,街道数量不多于上一轮改革前街道数量。改革后,黄石市4个城区共设立14个街道办事处,与上一轮街道改革前相比,共减少3个。  

      二是优化街道办事处组织架构。避免分工过细、编制分散、效率不高的问题,按照大部门管理体制要求,各城区街道内设机构设置统一,即按照内设机构“三办”(党政办公室,挂人大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政法办公室,挂应急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挂民政办公室牌子),下属事业单位设置统一为“三中心”(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街道经济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组织架构进行创新规范。市委编委明确要求,除省市明确要求的职能任务外,不再单独设置内设机构,从严控制加挂牌子,原则上以调整承担的工作职责为主。在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方面,明确各街道办事处行政编制不少于11名;下属事业单位编制不少于15名。同时,强化职数规范管理,规避城区、街办等之间攀扯,各街办均按5-7名控制,由同级党委政府根据街道人口规模和管辖范围综合统筹。  

      三是优化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定位。改革后,街办主要负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统筹负责本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坚持党建引领,突出街道便民服务标准化,将公共管理服务如民政、社保、市场登记、卫健、非公企业服务等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审核代办、进驻办理等方式,街办全权受理,减少环节,形成了“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服务“一站式”格局。街办不再具体承担招商引资职责,改为优化服务营商环境建设。区级政府有关部门不得擅自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委托或者交由街办承担;确需委托或者交由街办承担的,需区政府报请市政府批准,并为其提供相应的保障措施。(监信科 陈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