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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编办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2019-02-15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情况

三、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收入预算情况表(表2

三、支出预算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表6

七、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第三部分  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及变化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及变化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黄石市编办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2、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党政群机关)以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审核或审批市级机关各部门和县(市)区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及县(市)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机构设置调整事项;承担市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审核报批和日常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4、研究拟订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分类制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标准;负责对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提出职能审核意见。

5、指导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管理、实名制管理、年度计划管理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市直和城区机关事业人员编制启用的审核或审批工作。

6、监督管理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的规范使用。

7、监督检查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机构改革实施情况,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8、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负责市级登记管理范围内事业单位管理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9、指导监督全市机构编制部门的业务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黄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市委工作部门,领导职数为一正二副。内设4个职能科室:综合科、行政编制科、事业编制科、监督检查与信息技术科;下属一个事业单位(参公):黄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定行政编制13名,事业编制(参公)5名,工勤编制1名。2018年末实有18人,退休4人。

三、2019年工作任务

(一)全面完成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按照省委市委统一部署要求,拟定和上报我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督促各部门严格落实“三定”要求,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二)深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2019年完成涉改事业单位划转调整,划转后理顺涉改事业单位职能及隶属关系,相应整合机构、精简编制;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划归行政机构,实现政事分开。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不断推进“减证便民”专项行动,进一步明晰减权放权监管职责,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四)做好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严格机构编制审批,规范管理程序,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控机构编制总量。 

(五)做好事业单位登记和中文域名管理工作。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流程,打造网上办事五星服务事项,加强中文域名动态管理,不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规范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 

四、2019年部门预算表

 

 

 

 

 

 

 

 

 

 

 


 

 

 

 

 

 

五、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市编办部门收入预算为418万元,比上年增加41.8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整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8万元。安排支出预算418万元,比上年增加41.87万元。 

(一)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为418万元,比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增长了11.13%,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418万元。

(二)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为418万元,比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增长了11.13%。按照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8万元,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3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6.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37万元)、专项经费支出23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8.2万元下降27.5%,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2、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20184.2万元相比,下降55%,主要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通行费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19年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53.67万元。主要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22.23万元、公务接待2万元、公务用车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28万元、工会会费4.96万元、福利费6.2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支出10.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及耗材、印刷资料和公务用车的维修等采购。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1231日,账面固定资产67.52万元,保留公务用车一台。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我办无5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6、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