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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改办关于公布市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2017-11-30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市审改办关于公布市级随机抽查

事项清单的通知

 

市直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市有关部门在集中清理审核的基础上形成了《黄石市市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详见附件),共涉及39家市直部门、258项随机抽查事项。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公布清单,阳光晒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由市电子政务办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各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公布“一单、一表、两库、一细则”,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对照清单,开展抽查。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清单的人员、对象、方式进行随机抽查,年度抽查频次和比例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值。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多部门也可实施年度联合抽查计划,提高执法效能。

三、公开结果,追究责任。各部门要通过门户网站、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将抽查情况、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的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黄石市市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黄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