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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行政许可事项将实现“三级八同”

2017-11-07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近日,省审改办在武汉组织召开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清单审查培训会,讨论审定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清单,要求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相同的事项做到“三级”,其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办件类型、受理要求、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结果本基本统一,为实现“一网覆盖、一次办好”,推行全省通办、异地办理创造条件。

  今年以来,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省审改办坚持清单先行,建用结合,适应网上审批和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的角度以最小实际办理子项为单位,细化拆分省级行政许可事项818项。为确保清单上下一致、规范科学,在武汉、襄阳、宜昌、十堰、荆州、荆门试点成果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清单》,初步确定市(州)级行政许可颗粒化事项531项,县(市、区)级颗粒化事项401项。依据《行政许可事项编码规则》、《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编写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审查细则编写规范》等三项地方标准,正在督促指导省直部门和试点地方梳理发布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和审查细则,规范实施清单各类要素,统一不同层级相同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办件类型、受理要求、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结果信息推进事项分批进驻平台运行,加快实现行政审批标准线上线下融合应用。

  下步全省将建立标准统一、运转高效清单体系,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真正解决好“办什么、怎么办、优化办”的问题,确保全省行政许可事项一张网络办理、标准运行、一库共享支撑,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审批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