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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改办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2016-12-29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市直相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精神,今年以来,市审改办组织市级具有行政审批的部门开展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工作,形成《黄石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6本)》,涉及市直部门20家,共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83项。经报市政府同意,《黄石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6本)》由市审改办印发,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公布清单,阳光晒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由市电子政务办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在服务中心网站公布,各相关部门在本部门网站公布。

  二、对照清单,优化流程。“清单之外无权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布后,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清单规定的事项开展行政审批工作,不得在清单之外附加其他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同时,要以中介服务倒逼行政审批,进一步优化流程,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方便服务群众。

  三、结合实际,动态调整。按照《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平台暂行办法(试行)》等管理办法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做好配套设施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需要取消或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及时向市审改办报批。同时,各相关部门要运用好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将国务院、省和市委、市政府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的政策落实到位,确保科学、优质、高效服务。(黄审改办发〔2016〕18号 )

  附件:黄石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6本).docx

  黄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