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去年9月以来,我市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开展了市级行政职权清理规范审核工作。4月11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并通过了市直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涉及市直部门和单位44家,行政职权2932大项3928项。其中,行政许可186大项341项,行政处罚1795大项2587项,行政强制139大项144项,行政征收25项,行政给付24大项32项,行政检查207大项219项,行政确认129大项136项,行政奖励7项,行政裁决12项,其他类(行政服务、行政备案、审核转报等)408大项425项。现将市直部门行政职权基本信息表和运行流程图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4月25日前,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将市直部门行政职权基本信息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一表”)和运行流程图分别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予以公布,相关部门在各自网站公布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实行动态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各级各部门严格对照权力清单,抓紧做好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职权的落实与衔接工作,积极研究政策,科学推进简政放权,及时做好与市审改办的沟通联系。市级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权力运行的指导与监督,同时要加大对开发区组建行政审批局,推行“一枚公章管审批”的支持力度,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各级各部门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职权,对已取消的行政权力,不得再开展相关工作,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问题。对已明确职责边界的行政职权,责任部门不得推诿,层级之间不得出现“真空”。
四、按照《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精神,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作为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纳入到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中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切实规范权力运行行为。(黄审改办发〔2016〕3号)
附件:黄石市市级行政职权基本信息表和流程图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