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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联审平台工作体系建设的通知

2015-09-15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市直联审部门:

  根据《省审改办关于做好全省联审平台工作体系建设的通知》(鄂审改办函〔2015〕2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全市联审平台工作体系建设工作,确保全省联审平台(二期)工程按期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市直相关部门联审管理员

  市直相关部门联审管理员是确保全省联审平台顺利运行的基本队伍。联审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部门的联合审批运行工作。具体包括,负责在联审平台审批业务系统上管理联审办事大厅送给本部门的文件和数据,组织协调部门审批人员开展项目申请材料预审查,事项受理等,做好网上分办、办结、下载上传有关文件、组织协调部门会商,办理与申请人和部门的纸质文件交换及归档,组织协调处理本部门与联审办事大厅对接的相关技术问题等。

  按照联审管理员的工作职责要求,请市直所有承担联合审批业务工作的部门(单位)各设置本部门联审管理员1名,并填报附件1,要求各部门从现有工作人员中挑选熟悉审批业务、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本部门联审管理员,对审批业务较多的部门可配备AB角,确保网上联合审批正常运转。

  二、明确各部门在联审平台直接上线办理审批业务的人员

  为方便各级联审部门内设审批机构审批人员在网上办理联审业务,联审平台设置了内设机构审批人员直接上线办理审批业务功能,即:内设机构审批人员直接在联审平台审批业务系统下载本部门联审管理员分发的审批材料,在内部办理拟文、会签、领导审签、制发批复文书等业务。

  各部门直接上线办理审批业务人员的职责是:按本部门审批业务分工,办理相关项目审批的所有内部流程。

  请市直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联审数量和审批运行的实际,以及内部办公网的设置情况,确定内设机构审批人员是否需要上网直接进入联审平台办理审批业务。如有需要,则各部门1个联审事项明确1名直接上网审批人员。

  三、准确填报各联审部门工作职责等信息

  为落实政务公开要求和履行审批机关依法告知义务,方便联审项目申请人,请市直各联审部门准确填报法定工作职责等信息,填报要求详见附件2、附件3,务必于9月15日前报送市联审办建设工作专班。

  联系人:市发改委 熊冠蓉    联系电话:6365533

  传真:6359181     邮箱:hsfgwspk@126.com 

 

 

  附件:

  1、市级联审平台工作体系信息汇总表

  2、市级联审平台工作体系联审部门详细信息表(1-2)

  3、     部门联合审批工作部门职责

  (有关附件请从黄石投资项目联审工作QQ群187698919中自行下载)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