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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2020-04-02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印发后,黄冈市委编办迅速行动,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抓好学习贯彻。  

  、围绕落细落小落实,提升“三力”  

  (一)狠抓宣传学习,不断提升《条例》影响力。通过多层次全覆盖的专题培训,确保学习《条例》入脑入心。一是突出示范“带头”。第一时间将学习贯彻意见向市委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市委常委会带头学习《条例》,并将学习宣传《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条例、熟悉精通条例、严格执行条例、坚决维护条例。二是培训交流“研讨学”。将学习《条例》列入市委党校培训课程。迅速安排市委编办主任柳红梅同志在2019年市委党校下半年主体班集中授课。市、县(市、区)委编办结合实际,共计举行《条例》专题学习80余次,发布《条例》政策解读、业务动态62篇。三是深钻细研“逐条学”。结合工作实际,会上集中学、会后自主学、小组探讨学多种形式相结合,逐章逐句学习研究《条例》,做到精通主旨内容,把握精神实质,掌握核心要求。加深对《条例》的理解和认识,将《条例》要求贯穿到机构编制工作的每个环节和步骤,全面提升每名机构编制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素养。  


  (二)狠抓贯彻落实,不断提升《条例》执行力。一是制定配套政策。修订了《中共黄冈市委编委工作规则》和《中共黄冈市委编办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了机构编制的议事规则、审批权限与办事程序,有力推进了机构编制工作的优化协同高效,促进了机构编制法治建设。二是落实归口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党的机关、政治机关的政治属性与归口管理意识,编办拟报编委事项、重大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要工作部署、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编制管理重大工作调研等均按规定报组织部审定、指导或备案。三是扎实做好日常管理。全面做好机构编制规范文件的“立改废”工作;严格用编核准制度,按照“核编在先、使用在后”的原则,全面实行进人核编核人员进出上下编制。完善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及时对实名制信息进行动态更新,建立健全编制卡管理制度。全面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完善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三)狠抓监督检查,不断提升《条例》的法规效力。一是建立完善了领导职数台帐。建立了《黄冈市副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管理台账》。督导县(市、区)委编办认真做好副科级以上单位领导职数管理台账工作,并根据机构编制调整文件进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二是纠正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2019年依法依规依程序处理4件机构编制信访件,及时纠正了机构编制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三是开展机构编制回头看调研。先后对47家党政机构和11家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进行了机构改革“回头看”专题调研,就改革后部门间职责划分、权责界定和跨部门重大工作,坚持一个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  


  二、落实“三个进一步”持续做好《条例》贯彻落实  

  )进一步开展经常性学习。全面宣传学习《条例》和《规则》、《细则》及机构编制管理有关制度同时,将宣传学习贯彻融入到日常业务办理中,对办事对象进行宣传,做到入脑入心。  

  (二)进一步依法依规机构编制管理持续强化了机构编制就是法制的意识,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原则、环节、程序、权限,做到机构的设立、核定、编制职数的调整遵章办理。加强实名制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全面推行机构编制“不见面”审批。  

  (三)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违纪行为的惩戒机制。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违纪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审计等职能部门联系,共同建立机构编制违纪行为的配套处理制度。(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