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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编制”添活力——黄冈市编办改革创新机构编制工作纪实

2013-08-02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机构编制工作好似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于所有机构编制工作者头上,让机构编制成为名副其实的“雷区”。在现实与理想的角逐中,机构编制工作到底该走向何处? 

  近年来,黄冈市编办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给出了自己的思考,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助推了一臂之力。 

  时至今日,我市已连续7年实现财政供养人员负增长,全市财政供养系数为1.6%,比省编委下达我市财政供养系数1.8%的控制目标低0.2个百分点。连续7年获全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优秀等次,连续获得黄冈市直文明单位、信访群众工作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法治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这些成绩的取得与近年来市编委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有序规范发展息息相关。 

  纵观近两年黄冈市编办在全市乃至全省的积极影响,我们看到是,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是市编办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取得新成效,在加强管理、推进改革上呈现新亮点,在创先争优、提能增效上焕发新活力的源泉。 

  市编办主任王万福认为,正是不断推出的创新举措,成就了全市编制工作逐步向科学化和规范性迈进,使我市编制工作走上良性而有序的科学发展轨迹。 

  创新:活力之源 

  机构编制工作如果墨守成规一成不变,必然会带来体制不顺、职责不清、关系不明等一系列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 

  为此,市编办主动对接全市重大发展战略,加快主要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和服务,挥出了一系列漂亮的大动作—— 

  力促经济发达镇成为县域经济的增长极。2011年3月,小池、梅川、蕲州分别被省委、省政府明确为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2012年,小池又上升为省级开发战略。市编办紧密结合实际,在小池、梅川、蕲州和市级试点镇武穴市田镇办事处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及时调整行政管理体制,下放部分县级管理权限,制定出台支持政策等措施,有力破解了经济发达镇行政职能与经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提供的公共服务与群众的公共需求不相适应、行政权力与承担责任不相适应以及行政执法体制与执法诉求不相适应等问题。 

  目前,全市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内生动力明显增强。试点镇正逐步成为城镇化建设的新引擎、统筹城乡发展的新样板、新一轮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的示范区。 

  助推重点领域体制改革突破“瓶颈”。如何将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向“双强双兴”战略集中实施?向关系民生福祉的工作倾斜?市编办的做法是,不断加大服务重点领域改革力度,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市编办及时调整社会管理机构,设立网格管理办公室,创新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及时总结文化、城管等领域的成功执法经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和多层执法问题;调整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落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编制、下放小池滨江新区部分县级管理权限,进一步破解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瓶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成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助推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的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对象多,成份复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市编办及时学习政策、加强调查研究,加大改革前期准备工作力度。 

  思想先行。召开全市机构编制业务培训班,邀请省编办领导讲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策、路径及方向,为实施改革奠定思想基础; 

  政策悟透。及时与省编办联系,利用周四机关学习日,学习改革涉及的相关配套政策,并明确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加强调研,抓紧起草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相关配套文件; 

  进度为先。针对市直从2003年实施事业单位结构性改革以来,有少数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未实施转企改制和部分事业单位未实施“四定”的情况,制定了完善工作任务的时间表。同时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日常登记管理,狠抓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加强中文域名注册管理,推动事业单位“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改革。 

  突破:活力之道 

  改革才有出路,才能实现突破。机构编制工作也不例外。 

  当各项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之际,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面同样临各种新情况、新特点,市编办及时而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新的举措,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推动机构编制思维走向创新发展之路,寻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新的突破。 

  法制是保障。《行政许可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工作的意见》等法规的颁布实施,对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加强法制建设产生促进作用的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编办一方面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的思想,强化法制意识,提高思想认识,将实现机构编制管理法定化目标贯穿于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另一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机构编制工作的制度和法规,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和制度,坚持按法定的程序设置机构、核定编制,从制度建设入手,规范行政行为。坚决抵制和纠正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和工作纪律的行为,促进机构编制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为编制工作由法制走向法治营造顺畅的通道。 

  目标是动力。省委、省政府提出实现全省机构编制“零增长”的工作目标。今天,当我们看到全市财政供养人员连续7年实现“负增长”,供养系数为1.6%,远低于省下达我市财政供养系数的0.2个百分点之时,这一不易的成绩与市编办始终坚持机构编制“零增长”这一刚性管理目标不动摇息息相关。 

  而在日常工作中,正是市编办创造的这套科学管理方法贯穿工作始终。 

  坚持目标管理。将消化党政群机关超编人员任务纳入市政府对市直部门和市编委对县市区编委的目标考核内容,通过明确考核标准,兑现奖惩措施,强化市直机关和县市区编委领导的责任意识,为机构编制部门日常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落实从严管理。严格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编委有关机构编制工作的政策规定,按照“两个暂停、一个不再”的规定,停止审批具有行政管理与执法职能的机构,不再审批自收自支事业机构; 

  强化规范管理。严格遵循机构编制的议事规则、办事程序与审批权限,强化机构编制的配套约束机制。 

  管理是根本。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优化资源配置,切实管住、盘活、用好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实现机构编制资源优化配置、满足重点领域对机构编制资源需要的目的。如何做好动态管理工作? 

  市编办又创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建立事前沟通制度,即各部门在呈报机构编制事项前,先与编办沟通,对于不符合机构编制政策规定的事项,作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通过实行“关口前移”,达到宣传政策、减轻压力的目的,为动态管理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通过实行空编运行机制,即在审批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时,依据单位定编额度,适度保留一定数量的编制,既为接受政策性安置人员和人才引进留足编制空间,也为编制动态管理提供可能;通过建立动态调控机制,在处理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上,按“增一减一”或采取加挂牌子的办法处理,以此实现机构编制资源效用的最大化。 

  监督:活力之路 

  “只减不增”,这是“十二五”期间我市机构编制必须严守的底线。而监督检查是落实机构编制政策的一道重要保证。 

  市编办在注重加大对实名举报和违纪违规典型案件查办力度的同时,做到惩防并举、关口前移,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确保不踩这道红线。 

  日常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通过办理上级转交督查案件、处理政务公开投诉和“12310”电话投诉、接待日常来信来访“两案”办理等途径,市编办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各单位在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单位主要负责人沟通,对涉及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限期改正。通过开展年度机构编制工作监督专项检查,对各地在管理工作中的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对涉及的共性问题,从制度层面研究改进完善的措施,对个性问题,帮助研究解决的办法。并将评估结果向市编委会议汇报的同时,还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由于采取了领导抓领导的办法,引起了县市区领导的高度重视,我市机构编制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事前约束与事后监督相结合。结合近几年中央和省里出台的一系列有关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结合“三抓一促”与日常管理工作中的漏洞,在营造舆论氛围的同时,市编办不断完善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并借助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公开办事程序、审批流程、审批依据及办事结果,预防和约束了机构编制审批前的违规行为。机构编制审批后,还按责任追究制和首问责任追究制,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整改落实和绩效考核相结合。通过健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增强机构编制监管工作合力。通过加大检查力度,适时掌握进展情况,并实行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制度,促使加快工作进程,确保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并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考核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对县市区机构编制工作实施年度考核,将评估考核结果与党政主要领导业绩挂钩。通过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逐步建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机构编制纪律意识。 

  常怀“本领恐慌”,常感“能力危机”,常找自身差距,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干部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钻业务,提能力,勤练内功,成为夯实我市编制工作持续创新的基础。 

  在全民营造中国梦的今天,在落实“双强双兴”发展重点上,黄冈市编办人正在用自己的创新之举,为实现黄冈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徐小鸥   雷伟  何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