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黄冈市委编办顺应城市管理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盼,聚焦市区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在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扎实推进执法力量下沉、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上持续发力,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握指成拳,突出“三个聚焦”。一是聚焦改革要求。围绕构建权责明晰、指挥顺畅、执法规范、运行高效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精准发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二是聚焦责任划分。根据职责下放情况,科学界定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职责分工,建立权责明晰、指挥顺畅、执法规范、运行高效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三是聚焦效能提升。以聚能增效为导向,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将城市管理与网格治理、属地管理相融合,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优势,着力解决执法质效不高等问题。
统筹推动,注重“三个坚持”。一是坚持整体划转。按现状整建制移交市城管执法委所属11个执法大队的机构、人员、编制和资产。二是坚持权责一致。结合实际,合理划分市、区城市管理执法职责,明确了市级城管执法委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办理重大案件和跨区域案件查处工作,黄州区城管执法委具体组织实施城市管理领域的相关执法活动。三是坚持平稳推进。按照平稳有序要求,做好相关政策配套和业务衔接,增强市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调整工作的协同性、连续性,保障各项工作无缝对接。
强化保障,实现“三个下沉”。一是机构编制下沉。按照“编随事走”原则,将市城管执法委279名事业编制全部划转黄州区管理。二是职权事项下沉。将市级城管、住建、生态环境、交通、水务、食品药品等涉及城管领域的288项行政处罚事项和5项行政强制事项按照法定程序下放黄州区,由黄州区城管执法部门统一行使。三是执法队伍下沉。充分考虑城市管理需要,将市城管执法委下属11个执法大队下划黄州区管理,新设黄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负责统筹协调督导大队工作,保障执法队伍和管理事项接得住、用得好。
压实责任,实现“三个更加”。一是机制更加优化。调整后,市区执法职责分工明确,运行模式更完善,构建源头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和末端执法全周期管理链条,指挥调度更高效。二是力量更加充实。改革后,市级218名在编人员、112名协管人员充实到黄州区城市管理队伍,从事城市管理执法和相关辅助工作,执法人员布局更加合理,基层执法监管力量大幅提升。三是执法联动更高效。下沉后,对乱停乱放车辆、城中村乱搭乱建等发生频率较高、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关系密切、易造成多头重复交叉执法的违法违规行为,能及时组织“综合执法+专业执法”的执法队伍进行处置。区级统一调度条块执法力量更便捷,基层问题快速发现、有效处置能力明显提升。(何浩、汪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