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编办(审改办)集中学习《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
近日,黄冈市编办(审改办)组织办机关全体干部集中学习《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
一、领会政策力求“透”。通过学习全文、讲案例两种方式进行,要求准确把握《办法》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提高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强化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从严落实要求。
二、明确要求做到“清”。对《办法》列明的9种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11种滥用自由裁量权或选择性执法的违法履职行为、6种慢作为的怠于履职行为、4种问责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的行为等30种问责情形,明于心,化于行。
三、落实纪律讲求“严”。认真对照办法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工作程序,遵守各项制度,杜绝工作中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态度冷漠、作风不实等不良现象。(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