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县市区动态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县市区动态

浠水县委编办“三个坚持”助力机构编制督查提效强质

2021-09-08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今年以来,浠水县委编办立足于《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围绕《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系列规章制度,不断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以督查促改进,不断破除机构编制难点问题,构建机构编制督查新格局。

一、坚持思想引领,在深入学习宣传中强化法治思维。一是对内强化学。浠水县委编办今年开展两次中心组专题讨论,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领域如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下文中简写作《条例》)进行探讨交流,定期组织青年干部读书小组,通过分管领导讲课、业务骨干交流的形式,强化编办干部自身专业能力,提升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认识层次。二是全县覆盖学。浠水县委编办积极对接,将《条例》纳入全县主题党日规定内容和党校主题班课程中,达到了《条例》学习的全覆盖,提高了全县党员干部的机构编制法治思维。三是业务人员重点学。在每年的组工干部培训会上,浠水县委编办对《条例》内容和机构编制事项工作规程作专题解读,今年浠水县委编办还组织编印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业务资料,发放给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及组工干部,不断深化各单位组工干部对《条例》的认识,使其能将机构编制法治思维运用到机构编制事项动议等日常工作中。

二、坚持政治导向,在落实政策法规中加深督查层次。一是持续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今年浠水县委编办着重对党委议事协调机构运行情况进行督查,要求全县11个党委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职责、议事协调规则、工作流程、监督落实机制等工作制度,督促党委议事协调机构积极履责;二是加大《条例》落实情况督查力度。根据《〈湖北省机构编制事项工作规程(试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条例》规定的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四个关键环节主线全程跟踪,尤其是严格审核部门提交的动议和论证意见,编委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进行审议。三是严格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将报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机构改革情况,纳入机构编制工作改革项目督查考核内容。要求各部门“三定”规定发布后90日向县委编委报告“三定”规定的组织实施情况,每年1月1日前向县委编委报告机构管理情况。

三、坚持协作联动,在巡察考核工作中扩大督查质效。一是机构编制督查与巡察相结合。2021年起,浠水县正式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县委巡察内容,县委编办成立机构编制工作专项检查组,对12个部门单位党组织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反馈巡察意见28条,巡察问题整改销号28个。二是机构编制督查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将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试点工作,作为浠水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改革创新项目的小项进行考核,由县委编办从机构编制法定化贯彻情况、机构编制工作改革项目落实情况、机构改革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机构编制宣传工作等五方面对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进行考核打分,结合考核,对落实情况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督办。三是机构编制督查与财政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相结合。在今年财政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过程中,县委编办将全县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审核与机构编制督查相结合,在审核过程中对部门人员编制管理情况和实名制信息更新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情况及时与财政部门互通,形成监督合力的新局面。(张思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