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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市委编办做好四字文章,探索综合行政“执法+”模式

2021-09-08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今年以来,武穴市委编办以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为抓手,围绕“构框架、聚职权、研机制、建标准”做文章,探索“执法+”模式,推动一支队伍管执法。

一、围绕“沉”字建机构,实行“中心+分局”模式。一是机构下放到位。按照街道设置综合执法中心的改革要求,结合武穴改革试点推进实际,经省委编办同意,街道执法中心与综合行政执法局派出街道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实行街道与综合行政执法局双重管理模式,日常管理以属地街道负责日常管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业务管理。二是编制下划到位。综合行政执法局派出街道分局178名编制划转到街道,纳入街道事业编制总量管理。三是人员下沉到位。168名在编在岗执法人员全部下沉到街道。根据基层治理需要,执法人员全部并到社区、小区末梢46个社区(村)设立综合执法工作室,在235个小区设立了综合执法服务点,下沉到小区执法人员77名。公布了执法事项、执法人员名单,开展了执法队员社区报到巡查工作,实现了服务群众零距离

二、围绕“实”字明职权,实行“集中+领域”模式。一是稳步整合加职权。根据“法定+赋权+相对集中”,街道综合执法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派出街道分局)共承担执法职权911项。其中,综合执法改革试点,经省政府批准,综合行政执法局已相对集中了20个领域共827项执法职权。街道改革,明确街道执法事项29项;发改、林业、卫健、应急管理等部门赋权55项。符合“先相对集中、后全面整合”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思路。二是“一体两翼”明主体。“一体”即在执法业务上,由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指导管理。“两翼”即综合行政执法局、街道办事处根据各自执法职权,以各自名义出具执法文书,其中,综合行政执法局671项,街道办事处240项。实行有统有分,统分结合的体制。三是属地管理强统筹。街道改革前,街道更多的是在做执法协调工作。这次改革,赋予街道在辖区内综合执法的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权能。突出了街道的主体地位,保证了权责一致,解决了“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突出问题。

三、围绕“精”字研机制,实行“融合+联动”模式。一是加强管理促融合。抢抓改革机遇,落实执法全链条。综合行政执法局派出街道分局机构下沉到街道,执法人员分解到各社区、各小区,全面贯通了市、街道、社区、小区,全链条齿轮咬合,做到了居民与执法人员面对面交流,点对点办事。二是优化平台促共享。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前期“数字化城管平台”的基础上,搭建集审批、监管、执法、服务于一体的综合行政执法平台,横向上融入“1+4纵向上联通市街,促进信息互联互通和共建共享,以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助推综合行政执法的便捷高效和联动协作。三是完善制度促联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出台了《武穴市综合行政执法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规范综合行政执法局派出分局暨镇(处)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建设的意见》等系列文件。街道改革后,又制定了《武穴市街道综合执法协调管理实施办法》。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各街道、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还建立了联动协调机制,通过完善制度设计,保障综合执法规范运行和协同高效。

四、围绕“高”字立标准,实行“规范+强化”模式。一是加强标准建设。统一执法服装制式和标志,规范配备执法执勤用车,落实经费保障,实现了基层分局“外观形象标识、办公用房设施设备、内部管理规范、全员着装、执法装备、执法文书、执法程序”等“七统一”。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设立“执法学堂”,建立岗前培训、在岗轮训、外出学习培训和全员执法办案制度,大力引进法学专业高层次人才,持续提升执法队伍专业水平。三是加强规范执法。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合理限定行政处罚裁量幅度,防止过度执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加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升执法人员履职能力。(田旭、熊振华、李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