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不见面 基层更方便
——浠水县推行机构编制业务不见面审批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涂勉
浠水县是2016年全省应用湖北省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试点县、2018年全省机构编制业务不见面审批试点县,2018年11月26日正式全面启用湖北省机构编制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在省委编办、市委编办的精心指导下,浠水县委编办在试点中大胆探索实践,规范线上线下流程,让数据多跑路、基层少跑腿,实现了“指尖点一点、审批不见面”,取得了积极有效的成果,受到各级肯定和社会好评。2019年8月,中央出台《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之年,对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县在机构编制业务不见面审批改革中如何贯彻《条例》?如何进一步带动机构编制业务规范化建设?我带着这一问题开展了调研,从多方面分析查找了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坚持严密流程,实现了方便快捷有速度。浠水县委编办把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作为日常机构编制业务唯一办公系统。对机构修改、用编核准、人员上编、人员下编、人员异动、人员修改6项机构编制业务,按照最简化的原则,分别明确办理业务过程中应当提供的资料,结合本地实际制作了一张严密但简明的“流程图”,印发到各单位。日常机构编制业务全部由各单位依据“流程图”在线提出,将传统业务办理方式与网络不见面审批办理线下线上有机结合,将日常机构编制事项办理的各个环节程序与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相关应用无缝对接。在启用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前,浠水县的机构编制业务事项同省内其他县市一样,采取纸质报送的方式,工作效率不高。现在,不见面审批省去了单位到县委编办提交文本,省去了办事人员来回跑路和逐个找人,完全是一种新型的办事方式。过去办理一笔业务一般需要3至5个工作日,现在只要前期沟通好了,在线提交后能够日清日结,还能够做到“秒批”。目前,浠水县在线办结机构编制业务当日办结率在85%以上。
(二)坚持严格把关,实现了全面应用有精度。围绕确保系统精准高效运行,浠水县委编办重点把好两关:一方面,把好角色赋权关。对各机关单位,设置用户账号,赋予相应权限,向单位发放CA证书133个。在县委编办内部,根据职责分工,设置个人账号,赋予功能角色,逐个事项分层把关,精准执行编委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另一方面,把好数据维护关。建立了数据及时更新制度,各单位对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及时核实完善。县委编办在实践中体会到实际效果,依托系统严格把关,管理员账号不办理具体业务,避免出现超级管理员账号和“一个人说了算”的问题,规避业务风险。县委编办围绕重点数据跟踪督查,夯实了日常机构编制业务不见面审批的工作基础,还能实现相关数据实时查询、统计。现在,全县实现了不见面审批用户单位的全面覆盖,基础数据全面常态核实更新。在党政机构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县委编办对涉及人员划转等方案均通过系统功能进行分析,为县委编委会作决策提供了精准数据支撑。
(三)坚持严实作风,实现了沟通互动有温度。县委编办干部以“组织口”为荣为标,在审批事务中勤钻业务当标兵,勤勉工作作奉献,宁愿自己辛苦点,也要让基层多些方便。初次推广应用采取集中培训的形式,在单位人员变动时采取上门见证移交和面对面指导的方式。日常业务有疑问的,通过平台中的交流互动等版块,或远程协助等形式,由县委编办业务人员对提问人给予指导,增强业务指导的针对性、时效性。县委编办干部和全县政工人事干部全部安装手机编办通APP,通过加强沟通和安装编办通APP,全面提升了全县政工人员机构编制业务办理水平。现在,县委编办打破了办理机构编制业务的局限性,负责审批事务的人员即使在外出差,也能做到机构编制业务随身随时办理。日常机构编制业务实现了办理进程全程实时可控,办理进度全程实时可查,办理结果全程实时可溯。办理到了哪个环节,各单位随时可以查询,对进度暂缓的由县委编办及时回应。对于时间紧急的业务,政工人事干部可以根据提供的电话或通过编办通APP,“点对点”精准联系某个环节审批人,根据情况在线“秒批”。
二、存在问题
一是在实名管理流程上,还存在“线下”“线上”对接不完善的问题。不见面审批改革后,我县的主要机构编制业务由“线下”向“线上”转变,但是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就“线下”审批纸质档与“线上”办理业务对接、人员调动特别是外地调入人员用编计划、督促信息实时更新等等具体工作,还没有形成配套制度。如党政机构改革后,出现了一些单位没有按新“三定”进行更新内设机构、人员调动信息等问题。
二是在部门联动机制上,还存在“速度”“精度”协同不配套的问题。机构编制联系紧密的四部门,在办理计划管理、人员增减、工资统发和经费核拨等业务时,还没有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没有分配或共享信息管理系统,还存在信息壁垒。虽然县委编办内部办理业务相对比较完善,但对外数据联通缺少速度和精度,相互协作缺少管道,没有能够更好地发挥编制龙头作用。如因人员变动、退休等情况沟通不够及时,从而造成了经费核拨数据滞后。
三是在机构编制管理上,还存在“静态”“动态”处理不理想的问题。各单位对机构编制还处于“静态”的初级认识,认为机构和编制是单位的,产生了重争取、重保留的想法,没有意识到对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及当前处于改革的关键时期的实际,机构编制管理应当是“动态”的。县委编办也存在重机构编制业务办理的问题,不注重利用综合平台功能,在为县委县政府出谋划策,以及指导各单位科学规划用编、调优人员结构上做得不够。
三、对策建议
(一)规范机构编制业务流程。在实践工作中全面探索创新,开展业务流程再造,优化办事程序,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水平。要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按照“精简、规范、高效”原则,全面梳理机构编制各项业务工作,从工作决策、行政审批、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细化分类,制定详细、科学的机构设立、编制调整、人员入编流程,出台《浠水县机构编制业务工作流程(试行)》,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和工作开展。一要准确把握机构编制动议事项。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必须由机构编制部门专项办理,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无权决定机构编制事项。在制定规范性文件和起草领导同志讲话时,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必须征求机构编制部门意见。二要加强机构编制调研论证。要充分论证机构编制动议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应当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和合法合规性审查,重大问题应当进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研究论证时应当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尤其要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财政保障能力,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按照“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思路,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三要规范机构编制上报程序。各部门的机构编制调整事项请示,应“一事一文”,专题报送县委编委(办)。机构编制调整请示文件应包含调整依据、论证说明、单位机构编制历史沿革材料。若为新设机构,则附中央、省和省内其他地方类似机构设置情况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能说明问题的相关资料。四要严格审批程序及细化业务流程。重新制定县委编委议事规则、县委编办工作细则,并配套细化业务流程。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年度用编计划审批流程(及表格)、机构设置调整审批流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用编审批流程(含权限等事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含用编计划、编制使用核准、信息更新、台账管理等)、超编单位人员编制使用核准流程等。
(二)规范部门联动协作机制。要把编制作为龙头,财政供养作为关键,出台《浠水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实现部门链式对接。一是部门联动管理机制。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 “环环相扣、首尾衔接、封闭运行”的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前环节不发起、后环节不启动”的原则,实现编制使用、人员配备、工资核定、经费核拨、实名制管理的无缝对接和信息共享。未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准使用编制,组织人事部门不得配备人员;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核定工资,财政部门不得预算经费。二是财政供养人员年度审查机制。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会同组织、人事、财政等有关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职数、人员等情况进行年度审查,并督促整改。财政部门凭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数编制下一年度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并按预算核拨经费。开展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完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挖潜创新统筹调剂机制,推进机构编制动态调整,统筹编制资源向承担重点工作、处于发展一线的单位倾斜。三是数据比对预警机制。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要建立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共享平台,建立领导职数与干部配备、在编人员与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核定与经费拨付的适时比对机制,实现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龄未退等自动预警。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查找原因,切实整改。
(三)规范综合业务平台使用和维护。中共湖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推行应用的湖北省机构编制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是机构编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载体,为不见面审批改革提供技术支撑。我们要切实加强平台维护,出台《浠水县机构编制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应用维护办法(试行)》。一是确立应用维护应遵循原则。主要是集中统一原则、及时准确原则、共享互动原则。二是规范使用和维护。对机构修改、用编核准、人员上编、人员下编、人员异动、人员修改等进一步规范办理时限等要求。对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中的机构编制信息指标,包含机构编制信息指标和人员信息指标,特别是涉及机构和人员的相关重要基础信息,日常应用维护应做到应填尽填、填报准确、更新及时。三是加强应用维护专项检查。对不按要求使用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信息更新完善不及时、登录证书保管不完善、登录账号管理不安全、系统使用环境和涉密数据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况的,可以采取锁定用户账号、暂停受理机构编制事项、责令限期纠正、通报批评等措施,并依据《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和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因此造成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混编混岗、“吃空饷”等违规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规范县委编办自身建设。要以“组织口”为荣为标,全面提升队伍能力素质,为不见面审批改革提供坚实保障。一是加强综合管理。制定《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信息宣传》等制度,构建机构编制执行评估、动态调整、监督检查、信息公开、联动管理的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体系,进一步推动形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机构编制管理整体合力。二是日常高效运行。完善《周提示月例会制度》、《印章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保密制度》、《信访工作制度》等制度,完善学习教育、工作规则、办事程序、公文处理、财产管理、效能建设等方面制度,全方位、多角度地对机关工作规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提出明确要求,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三是发挥档案作用。机构编制方面的档案管理特别重要。要做到三个注重:注重收文档案电子化管理。对上级收文、各单位报送的文件实行电子化登记,对留存的文件要件建立清晰的电子收文目录,细化发文单位、文号、收文时间等信息,通过目录检索,有效提高档案查询效率;注重日常档案归档管理。按照“办结一项、归档一项”的原则,及时对已办结事项进行归档整理,对档案必要件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梳理完善,并按办理事项分类装订,充分发挥档案的凭证作用和参考作用,确保业务资料全面、详实、完整;注重档案分类入库管理。分类建立监督检查、统计及实名制、用编审核等档案柜,通过对历史沿革档案及日常档案的汇总、分类、整理、装订,做到档案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版式统一,确保入柜档案编排准确、清晰合理、易于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