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综合执法工作要求,麻城市近期进行了综合执法人员转隶,并印发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农业四个综合执法大队三定方案,标志着麻城市“四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在工作中,麻城市坚持“四个从严”,顺利完成综合执法改革各项任务要求。
一是从严控制编制总量。2019年底,在上级确定的执法机构人员、编制划转原则的基础上,麻城市对执法大队的编制数量按照10%的标准进行了缩减,收回事业编制43名;2020年复工复产后,为进一步缩减机构体量,为经济发展创造更优条件,麻城市委编委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再次对执法大队编制数进行调整,收回事业编制40名。经过两轮调整,麻城市共计收回事业编制83名,在保证执法力量的同时严格控制机构规模,避免执法人员冗杂。
二是从严明确人员资格。对涉及执法的部门以及内设机构,麻城市委编办按照湖北省明确的分类要求依次进行了甄别,明确人员划转前提。麻城市成立了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委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市委编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的综合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共同对照要求对人员进行逐一审定,并由各领域主管部门对划转人员名单进行公示,严把人员进口关,严禁将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划入执法队伍。
三是从严理顺职责分界。前期工作中,麻城市委编办对相关执法机构职责进行清理分析,严格按照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的工作要求对职责进行整合,将原本分属文旅、宣传、市场监管、商务、科技经信、农业、交通运输等多个部门中多个执法机构的相关职责划入四个执法大队,彻底解决四个领域多头执法问题。
四是从严做好三定编制。“三定”规定是机构编制法定化的重要形式,是机关单位履职的重要依据。在按要求完成人员划转工作后,麻城市委编办迅速组织力量一方面与上级编办和兄弟县市编办进行沟通,了解经验做法,另一方面与单位及时就编制中的问题反复进行对接,努力在政策范围内达成一致意见,顺利完成各执法大队三定编制工作。(李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