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上旬,罗田县编办印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对年报公示对象、时间、内容、程序、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作出规定,全面启动了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报告公示工作。
通知要求,凡是2017年12月31日前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已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均需进行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报告。由专人负责在QQ群上传《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服务指南》,供年度报告公示单位下载参考,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有关要求,认真审核年度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驳回修改,确保3月31日前全面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上报工作。(徐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