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指引
1.网上办事平台:湖北事业单位登记和机关赋码网(www.hbsbb.gov.cn/fmw)
2.书面材料提交方式:①公文交换至湖北省委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处。②邮寄至湖北省事业单位登记局。③面交湖北省事业单位登记局。(以上方式任选其一)
3.湖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10号洪山大厦A座2028室。联系电话:027-87236052/87235383。
二、事业单位办事流程
1.准备材料。对照《注销登记申请材料清单》,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事业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组织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至少发布三次拟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债权人应当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其债权。清算期间,事业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2. 提交申请。申请人先将书面材料报送中共湖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定后,再通过“湖北事业单位登记和机关赋码网”提交申请。
3.查看进度。登录“湖北事业单位登记和机关赋码网”,查看申请审核情况。
4.领取注销证明。事业单位到登记机关领取注销证明。
三、登记机关办理流程
1.受理。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注销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登记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审查。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的注销登记条件。
3.核准。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人作出准予注销登记或者不予注销登记的决定。
4.收缴证书印章。登记管理机关收缴核准注销登记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和单位印章。
5.公告。登记管理机关发布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公告。公告渠道:“湖北事业单位登记和机关赋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