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
年度报告公示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度报告公示的范围与时间
2025年12月31日前在省委编办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均需通过https://gjsy.scopsr.gov.cn/(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平台)或http://www. hbsbb.gov.cn/sydwdj/(湖北事业单位登记和机关群团赋码网)进行2025年度报告公示(保密单位不在网上公示,直接报送纸质材料)。
年度报告公示与报送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经审核后需要修改的,必须于3月31日前再次提交。
二、年度报告公示内容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封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法人证书上的代码;“年度”一栏填写2025年度;“单位名称”一栏填写第一名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一栏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
3.“从业人数”填写实有在职人数,不包括短期临时工。
4.“对《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填写2025年度是否认真按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了事业单位登记相关业务。
5.“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包括:执行本单位章程的情况、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哪些具体业务(不得用年终总结代替)、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6.“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名称及有效期”填写本单位业务范围涉及的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文件,涉及多项的应分别填写,并说明有效期。
7.“资产损益情况”分别填写本单位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合计”或“所有者权益合计”科目的数额。
8.“绩效和受奖惩情况”中“绩效”部分填写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相关情况及结果;“受奖惩”部分填写本单位受到有关部门的奖励、表彰或批评、惩处情况。
9.“涉及诉讼情况”填写2025年度是否存在涉及诉讼的情况。
10.“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填写在财政拨款和业务收费以外,其他社会各界组织和人士无偿捐赠的资金和财产的数量、方式,以及使用的情况和结果。
11.“事业单位办企业有关情况”按附件内容填报,如无此类情况在“企业名称”栏填写“无”。
事业单位法人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年度报告还需网上提交的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资产负债表。财政拨款、财政补贴事业单位提交决算后的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提交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提交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未设定任职期限或未超过任职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情况的不用填写。
4.住所证明。原提交的住所证明未设定有效期限或未超过有效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情况的不用填写。
5.有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不用填写。
四、相关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举办单位要加强指导,事业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年度报告要实事求是,详细记录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不得敷衍应付。举办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年度报告公示及时、准确、全面、真实,并符合保密要求。
二是加强监督,强化约束。报送工作结束后,省委编办将开展随机抽查,并加大现场核查力度,检查结果将在湖北省机构编制网站和湖北事业单位登记和机关群团赋码网通报。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年度报告、报送工作敷衍了事、提交材料不齐全的事业单位,对举办单位予以通报并责令督促改正。
湖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6年2月5日